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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291010

会水越知事  东山小集

八月十一、十二两日之暴风雨,雾峰庄之土地(田)被水崩者三百十甲,被沙压者百二十五甲,园被流失二十余甲,有此莫大之损失,皆因乌溪护岸建筑之不完成故也。

前月曾提叹愿书於郡、州、总督府,请其作护岸。

本早再招集二哥、五弟、其贤、阿华、安田、连鼎为代表者往台中。

先会大麻郡守,次会水越知事,请其尽力乌溪护岸工事。

知事极力应承向总督府陈情,退出後,余与五弟、连鼎到东华会社少憩,乃往蛇目蒲烧午餐,次到大东会社听陈炘述信用组合预金劝业课干涉之事。

次到米谷委托部会煌、朝湛〔甚〕、逢源观卖买情形。

次则余一人往千代乃家会罗万俥,与之约束会见石塚总督之日。

乘三时四十分之车到车笼埔,伊若在彼相待,乃一同往东山。

锡祺、槐庭、升三[1]、玉书、栋梁、子昭、了庵、蕴白俱在,子瑜提议作唱诗,维岳作抄录,作「重九」第一唱。

余被取为左、右眼[2],镇日劳苦,颇觉疲倦,十时三十分就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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