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29:19290801:19290801-h-roc-s27-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290801
大宗祠左边室仔建筑费九千元,雾峰按出千五百,本早与彰化嫂商量,她许出三百元。
九时半之车往彰银监查06月20日止之结算,成龙为通译,坂本往台北,仅会岩濑。
次到大东会陈炘,他谓大东尚存三十余万未贷出,劝余借出以还彰化银行;
又言黄德国因家事上欲辞职及检察官劝与王锥【1】等和解,还其证据金之事。
在精养轩午餐后又返少憩。
二时余往子培处,雪霞亦出,她头上生一肿物,包以绷带,幸不是厉害之疾。
四时余到二哥处,与之商量大宗祠寄付金,他亦许出三百元;
入与新庄伯母坐谈片刻。
五时廿分归雾,宝钗、翠钗来看余疾,内人留之一宿。
【注】
【1】王锥:1898年生,大甲人,大甲公学校毕业后于一九一八~1920年在外埔经营糖廍,1924年起经营大甲帽外销,当大甲帽席同业组合评议员、台湾民众党中央执行委员及大甲支部主干。
(《台湾人士鉴》,昭和九年版,页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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