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29:19290719:19290719-d-roc-aaa-001-蒋中正大事长编
蒋中正大事长编>19290719
19日
国民政府国务会议推蒋中正兼任首都建设委员会主席。
蒋中正决定召回我驻苏俄使馆人员,对苏俄驻华使馆人员,则保护其安全出境。国民政府为苏俄对我絶交事,发表宣言,公布苏俄违反中东路协议及图谋颠覆中国政府之证据。
附节录宣言:
「此次中东路事件发生,乃由苏俄政府违反中东路协议精神之全部,及指使苏俄驻哈尔滨领事馆与利用中东路机关及其人员之名义,为其宣传共产主义,图谋颠覆中国政府,假造各使领馆信号,扰乱东省治安,所累积之事实而起。是不仅为单纯的中东路权问题而已。且中俄协议依中东路为纯粹商业交通之精神而订定,并明定两国政府互允彼此不为与对方政治社会之组织相反之宣传。苏俄不独利用此路机关人员及其收入为宣传共产、接济中国境内反革命势力;且图谋颠覆中国政府,此已成为背弃协议原有之全部精神,违反国际上信义之非法举动。中国政府搜出苏俄政府利用铁路机关及其领馆图谋暗杀,煽动内乱,组织破坏军之证据及事实,则中国政府对于该路之断然处置,乃为消弭祸乱之正当防卫行为。兹将搜获哈尔滨苏俄领事馆之证据,公诸世界各友邦,以明真相而定是非。惟中国祇知努力于和平之保持,良以世界和平为中国政府及人民之夙愿,故必以全力于自卫范围内贯彻非战公约之精神,而自卫之权,固必确保,倘苏俄仍悍然侵我自卫之权,则破坏和平之责任,全在苏俄而不在中国也。」
出处:卷2 26-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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