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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290118

开辟烘炉峰地基
复培火之信谈高氏之事
九时四十分之车锡、联、瑜归去,栋梁尚留,商景星会社【1】前拂迂十二元五十钱之株金,缺损不足,须再出金三元二十钱,然后归他引受【2】云云。
陈子卿持来林新富土地登记济证及家屋卖渡证书。
张维贤【3】来,商他们新组织一演剧团,请余援助。
余不知其底蕴,辞之。
子瑜命了庵【4】来商,昨日决定栎社社友各人作诗一首,为槐庭之母祝寿,继思金笺联仅有十二幅,而社友二十余人,或有或无,恐生疵议,不如作一寿文,较为适当。
余乃与之同到幼春处商量,幼春力辞他的身体不佳,不能执笔为文,了庵三时之车归去。
五时到五弟处,适柳宾、【5】添花、启昌、远俱在焉。

【注】
【1】景星会社:株式会社景星大药房。
设立于1923年11月23日,资本金五万圆,张栋梁任社长,取缔役是郑玉田和杨宽裕,监查役为林成、刘王癸。
(《台湾官民职员录》,昭和三年,页一八四)
【2】引受:ひきうける,为认购之意。
【3】张维贤:参见毛一波,〈半世纪的友情一哭张维贤〉,《台湾文艺》,革新号第三期;
王诗琅,〈新剧台湾第一人─悼张维贤兄〉,《台湾文艺》,革新号第三期。
【4】了庵:王了庵即王石鹏,栎社成员。
【5】柳宾:林柳宾,1898年生,丰原人,1916年毕业于台湾总督府国语学校师范部,随即任台中州南屯、北屯两所学校训导,1921年任南屯助役兼会计役,1927年任东华名产株式会社支配人,翌年任台中州青果组合调查员,1929年离职,开始做桧材贩卖业,1932年10月任街协议会员。
(《台湾人士鉴》,昭和十二年版,页四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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