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28:19281123:19281123-a-roc-aaa-001-中华民国史大事记
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281123
11月23日
国民政府颁优恤北伐阵亡及伤残将士令,规定:“其将士阵亡,应详录战功,优恤遗族;伤废者应量其情形,善为安置,着军政部厘定最次,妥议候核;其抚恤专款,着财政部迅速筹备;所有将士功绩,着该管高级将领具明事迹,详报军政部备核。”
△ 国民政府第六次国务会议议决颁发通令,凡各省县政府得调动地方军队剿匪,各该驻军均不得延宕;通过粤、察两省府主席任免案;加推熊希龄等九人为豫陕甘赈灾委员会委员。
△ 张学良电南京王树翰、邢士廉,报告东北路权与哈埠惨案情形,略谓日方所要求延长吉敦线,早经前政府两次商定,我方为维持主权计,只有力争。至哈埠学潮,现已派员调查,兹据复称,当时确无学生身死情事,受伤者均系磕跌所致,报载所传,实非真相。
△ 戴季陶宴何应钦、何成濬、张群及刘湘代表张必果、刘文辉代表张儒善等,关于解决川事有所商洽。
△ 旅沪川人吕超、谢持、黄复生、卢师谛、石青阳等九人联名电呈蒋介石,以旅沪川民团体查获刘湘所部购第二批外械600余箱,秘密抵沪一事,请明令处分刘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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