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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思考>19281107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9281107
11, 7(九,二六)
甲、吉林省制止学界及沿边民众自决易帜运动。
乙、中政会通过(一)司法院之司法行政署改为司法行政部,司法审判处为行政法院。
(二)任魏道明为司法行政部长,林翔为最高法院院长。
丙、参谋总长李济琛,训练总监何应钦就职。
相关人物:何应钦 林翔 魏道明 李济深
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281107
11月07日
国民政府明令裁撤军事委员会,所有该管一切事宜限11月10日以前结束,分别移交军政部、参谋部、军事参议院、训练总监部办理。
10日,军事委员会议决通电全国报告奉命结束。
△ 国民政府任王用宾、王葆真、王世杰、方觉慧、田桐、史尚宽、米和中、吴铁城、吴尚膺、吕志伊、宋美龄、邵元冲、周震鳞、周览、林彬、马寅初、恩克巴图、孙镜亚、庄嵩甫、陈肇英、陈长蘅、陶玄、黄昌谷、黄居素、郭泰祺、曹受坤、张凤九、张志韩、傅秉常、焦易堂、曾杰、赵士北、楼桐荪、邓召荫、刘盥训、刘克俊、刘景新、刘积学、郑毓秀、郑忾辰、蔡瑄、卫挺生、卢仲琳、卢奕农、缪斌、戴修骏、魏怀、罗鼎为国民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员。
△ 国民政府明令改组浙江省政府:
委员何应钦、朱家骅、陈其采、程振钧、蔡元培、蒋伯诚、蒋梦麟、马寅初、陈屺怀、双清、庄嵩甫着即免职,并免朱家骅、陈其采、程振钧所兼民政、财政、建设各厅厅长职;
任张静江、朱家骅、钱永铭、程振钧、叶琢堂、蒋伯诚、黄郛、陈其采、何辑五、周骏彦为委员,并指定张静江为主席,朱、钱、程分别兼民政、财政、建设各厅厅长。
△ 国民政府明令改组江苏省政府:
委员钮永建、茅祖权、张寿镛、陈世璋、何玉书、叶楚伧、张乃燕、陈和铣、高鲁、刘云昭、何民魂、缪斌、钱大钧着即免职,并免茅祖权、张寿镛、陈世璋、何玉书所兼民政、财政、建设、农矿各厅厅长职;
任钮永建、叶楚伧、缪斌、钱大钧、陈辉德、张寿镛、顾祝同、张乃燕、陈和铣、王柏龄、何玉书、吴藻华为委员,并指定钮永建为主席,缪斌、张寿镛、王柏龄、何玉书分别兼任民政、财政、建设、农矿各厅厅长。
△ 国民政府明令组织四川省政府,任刘文辉、邓锡侯、向传义、谢持、任鸿隽、刘湘、田颂尧、黄复生、杨森、吕超、卢师谛、熊骅、卢仲琳为四川省政府委员,并指定刘文辉为主席;
邓、向、任、谢分别兼任民政、财政、教育、建设各厅厅长。
△ 国民政府派刘湘、邓锡侯、刘存厚、田颂尧、赖心辉、郭汝栋、杨森、胡若愚为川康裁编军队委员会委员,指定刘湘为委员长,邓锡侯、刘存厚为副委员长。
△ 国民政府任朱培德、鲁涤平为湘赣两省“剿匪”总副指挥。
08日又训令朱、鲁“督饬部队会同进剿,限于本年12月以前肃清,以靖地方”。
△ 国民政府公布《国民政府铁道部组织法》,凡21条。
△ 国民政府颁布《察访贤才令》:
各省政府就旧道区域内,选择公正廉明有学识经验者,每区、县一至三人,汇报政府,以备录用,并随时以地方情形咨问,并着由行政院迅即拟定人选资格及详细办法,呈候核定施行。
△ 国民政府颁布《清除盗匪令》,并着行政院饬由军政部拟订各卫戍区军队查缉盗匪考绩条例,由内政部拟订各县长、公安局长查缉盗匪考绩条例及地方保卫团条例,呈候核定施行。
△ 国民政府明令植树造林,限制采伐林木,并着农矿部速行编订森林法规及奖励种林条例,呈候核定施行。
△ 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第162次会议,加推赵戴文、蒋梦麟为中央政治会议委员;
司法行政署改为司法行政部,司法审判处改为最高法院,行政审判署改为行政法院,议决照改;
指定蒋介石、谭延闿(召集人)、戴季陶、胡汉民、王宠惠审查国民政府各部组织法;
改组全国注册局为商标局,所有公司商号注册事项,改由工商部主管,矿业注册事项,改由农矿部主管;
任方振武为北平临时政治分会委员。
通过任命魏道明为司法行政部长,林翔为最高法院院长;
派刘文辉为川康裁编军队委员会委员;
通过建设大纲草案原则。
13日,国民政府发表魏、林任命令。
△ 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通过《省县区各监委会组织条例》。
△ 蒋介石召见赵戴文,指示再促阎锡山本月内来京供职;
南京近郊剿匪计划,应由内政部责成江苏省府克日进行;
积极举办地方自治,先从苏省入手,一面修筑京东及环湖公路,以绝茅山及太湖之匪源。
△ 陈调元、范熙绩由津赴芦台、唐山一带,检阅第4集团军前敌各部缩编成绩。
△ 济南惨案代表团孟民言、刘旭初、张天彪、武竹亭、孙文景等列席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报告济案发生后鲁人受惨杀及日军勾结土匪屠村之惨状,希望中央抱大无畏精神,解决济案。
同日,济案代表团向国民党中央党部呈交请愿书,提出对日交涉八条,其要者为:
一、所有驻华日军立即退出中国,然后开始正式谈判;
二、惩办杀人凶手福田彦助及日领西田;
三、日本政府应向中国政府谢罪;
四、日本应赔偿损失,抚恤死难同胞及其家属;
五、废除中日间一切不平等条约;
六、收回旅顺、大连及各地日租界。
△ 吉林省延边农工商联合会通电全国,吁请张学良“为维持中国之独立主权计,为尊重三省人民之公意计,为顺应国内政治之趋势计,均应立改其迟疑之态度,毅然决然,即日易帜,以表示不甘屈服于帝国主义者之非理压迫而实现全国统一之精神”;
主张由吉林民众采取自主政策,于11月15日一律改悬青天白日旗。
△ 张作相通电全国,严禁吉林省学生活动,违背者格杀勿论。
△ 哈尔滨市民在省议会集会,宣告成立黑龙江东三省路权自主会。
△ 哈尔滨行政长官张焕相召集哈尔滨市中学以上学校代表到行政长官公署,谕令勿单独举行示威游行,应组成小团体,为下层宣传,使社会一般民众知道满蒙五路之利害。
△ 何键在湖南资兴电蓝山、嘉禾、临武、新田、宁远五县县长,12日前集中桂阳商讨“会剿”共产党办法。
济南惨案大事记>19281107
1928年11月07日
矢田再度入京谈判,中方要求以撤兵力先决条件,未成。
蒋中正日记>19281107
1928年11月07日
雪耻 166 人定胜天,立志养气,立品修行
上午会客,后到国府,授参谋总长训练总监印。
往访焕兄,是其诞辰也。
到政治会议。
下午会客,访稚老及杨幼京总司令。
知其为禁烟会议要求检举,是1佳象也。
晚真如由北平回京来谈,与湛侯、北峰谈上游事。
补充之编成,交通之设备、编制之审定。
官长之调补。
吴虞日记>19281107
09月26日 星期三 11月七号 晴
交佛学书目单与罗克雍。晚饭后与佛学社李虞卿交去曼君放生捐厂洋五元。
周树人日记>19281107
1928年11月07日
昙。
晨得侍桁信并稿。
寄矛尘信。
复明之信。
晚达夫来并交现代书局[46]稿费四十。
夜往内山书店交寄宇留川君信并泉十。
又买书三种,共泉四元七角。
谭延闿日记>19281107
十一月七日雨阴 寒暖七十度
〖发信:三百十四、三百十五〗
〖受信:秉三〗
七时半起,即赴国府,杨幼京补宣誓。
李任潮、何敬之就职,行礼如仪,撮影而散。
至行政院办公事。
程煜来,言其叔病事。
陶公衡、李大年来谈。
出至中央开政治会议,十二时半散。
归饭。
为行政院写总理遗嘱、文武官誓词,文官誓词误一字,乃改写一纸,凡二百余字。
楷书境界只到黄自元,使人厌憎,骨力尚不比张宝之,况南园乎。
又为人书联二十余、直幅十余。
哲生来谈。
周鳌山来言党潮事。
蒋介石夫妇来,言杨幼京为人检举吸鸦片事,吾以为当自往就调验,顷之,杨幼京及林知渊来,遂以告之,欣然赞同。
殆不吸矣,若赵丕翁固未必敢去也。
客去已八时,乃食炸酱麫。
唐支厦来。
出访介石,遇展堂、哲生、子文、子安、陈真如,陈由汉来者,十时归。
路丹甫来辞行,明日 去湘也。
十一时睡。
出处:1928年日记 313页
杨水心日记>19281107
Pún-ji̍tgō͘【ngó͘]-aūbēngKhun-san-hia【hiaⁿ]khìTâi-pak、Ke-lânggêng-chia̍p【chiap].
汉字化
本日午后命坤山兄去台北、基隆迎接。
民国文件目录-简体>192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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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 入藏登录号 | 卷名 | 档案系列 | 题名摘要 | 卷件开始日期 | 卷件结束日期 | 数位典藏号 |
|---|---|---|---|---|---|---|---|
| 309 | 001000006892A | 导淮工程计画(一) | 国民政府-经济-水利兴修-导淮 | 建设委员会主席张人杰函国民政府文官处为北平唐宗郭疏浚沂沭以澹沉灾建议前已由唐宗郭呈同建议书到会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116213-00001-026 |
| 1234 | 002000000016A | 筹笔-北伐时期 (十六) | 蒋中正总统文物-筹笔-北伐时期- | 蒋中正电杭州殷旅长转陈副师长请张一能来南京 | 1928/11/07 | 1928/11/07 | 002-010100-00016-104 |
| 1235 | 002000000016A | 筹笔-北伐时期 (十六) | 蒋中正总统文物-筹笔-北伐时期- | 蒋中正电李煜瀛北平学潮待编遣会议后北行处置 | 1928/11/07 | 1928/11/07 | 002-010100-00016-105 |
| 14292 | 116000000078A | 北伐后之中央政局案(二) | 阎锡山史料-文件-电报-要电录存 | 田挺电阎锡山说明蒋中正五日面示谷正伦等维持治安及剿匪方略等事 | 1928/11/07 | 1928/11/07 | 116-010101-0054-059 |
| 3926 | 001000001043A | 军事委员会组织法令案(一) | 国民政府-总类-法令-组织法令 | 国民政府明令公布裁撤军事委员会分别移交军政部参谋部军事参议院训练总监部办理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12071-00190-025 |
| 3927 | 001000001043A | 军事委员会组织法令案(一) | 国民政府-总类-法令-组织法令 | 国民政府文官长古应芬函军政部等为军事委员会裁撤一案函达查照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12071-00190-026 |
| 3928 | 001000001059A | 军人监狱组织法令案 | 国民政府-总类-法令-组织法令 | 军事委员会主席蒋中正等呈国民政府为制定苏州陆军监狱组织大纲请备案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12071-00206-001 |
| 3929 | 001000001093A | 教育部组织法令案(一) | 国民政府-总类-法令-组织法令 | 国民政府文官长古应芬函行政院等为教育部请改组织法第二条内大学委员会为教育行政委员会经决议不改一案函达查照转陈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12071-00240-002 |
| 3930 | 001000001097A | 故宫博物院组织法令案 | 国民政府-总类-法令-组织法令 | 陕西省政府主席宋哲元呈国民政府为奉发故官博物院理事会条例遵即通饬知照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12071-00244-018 |
| 3931 | 001000001173A | 国民政府组织法令案(一) | 国民政府-总类-法令-组织法令 | 山东省政府主席孙良诚呈国民政府为奉发修正国民政府组织法饬属知照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12071-00320-013 |
| 3932 | 001000001256A | 铁道部组织法令案(一) | 国民政府-总类-法令-组织法令 | 国民政府训令直辖各机关为明令公布铁道部组织法通饬施行令仰知照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12071-00403-002 |
| 3933 | 001000001723A | 特别市市政公债条例(一) | 国民政府-总类-财政法令-公债法令 | 国民政府文官处函行政院有关增发上海特别市市政公债缘由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12470-00006-008 |
| 3934 | 001000001865A | 中国国民党党报设置指导条例 | 国民政府-总类-党务活动-党务活动总目 | 河南省政府函国民政府秘书处为函送设置党报条例指导党报条例请查照已饬属知照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14000-00020-005 |
| 3935 | 001000002157A | 党国名人墨迹(一) | 国民政府-总类-史料管理-先贤先烈(回忆录、自传、年谱) | 胡汉民墨迹立法院秘书长李文范任免案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16143-00003-008 |
| 639 | 001000003790A | 讨袁有功人员褒恤案(三) | 国民政府-人事-褒恤、丧葬-褒恤、丧葬总目 | 国民政府文官长古应芬函江苏省政府为郭定呈请将陈凯列入史传并优予抚恤案奉谕交江苏省政府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36000-00008-024 |
| 640 | 001000003797A | 三一八惨案烈士公葬抚恤案(一) | 国民政府-人事-褒恤、丧葬-褒恤、丧葬总目 | 国民政府文官长古应芬函北平市政府关于四川达县公民赵源渠呈为伊子赵钟钰因三一八惨案捐躯恳酌给抚恤一案经国府委员会议决议由北平市长分别办理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36000-00015-010 |
| 641 | 001000003800A | 北伐有功人员褒恤案(二) | 国民政府-人事-褒恤、丧葬-褒恤、丧葬总目 | 国民政府文官长古应芬函行政院及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关于浙江省党务指导委员会请抚恤姜镇昆案奉谕交行政院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36000-00018-029 |
| 642 | 001000003865A | 革命先烈褒恤案(十二) | 国民政府-人事-褒恤、丧葬-褒恤、丧葬总目 | 国民政府文官长古应芬函行政院关于熊克武等呈为彭家珍元勋难泯墓祀久墟请优予抚恤一案奉谕并交行政院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36000-00083-016 |
| 260 | 001000004034A | 革命先进殉难抚恤案(十四) | 国民政府-人事-抚恤-抚恤总目 | 郑丹卿呈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请转饬浙江省政府提前发给郑雄恤金以便茔葬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36200-00023-006 |
| 503 | 001000004589A | 河北北平天津等省市行政区域及名称 | 国民政府-内政-地方行政-行政区域调整(划分合并、撤销、改隶、归建) | 国民政府指令行政院据北平特别市政府呈请改划界址派员会勘在新界未经勘定以前北平特别市政府管辖区域自应暂以前北京市政公所及警察总监原管之界限为准除转令遵行外呈报鉴核备案准予备案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51120-00002-038 |
| 1816 | 002000000495A | 事略稿本-民国十七年十一月 | 蒋中正总统文物-文物图书-稿本(一)- | 蒋中正电朱家骅浙江省政府改组何云准维持原职另杨树庄就任国民政府委员何应钦就任训练总监李济琛就任参谋总长,国民政府召开政治会议讨论热河问题等议案 | 1928/11/07 | 1928/11/07 | 002-060100-00015-007 |
| 4066 | 002000002074A | 巩固国防 (三) | 蒋中正总统文物-特交文电-领袖事功-国家建设 | 蒋中正电吴忠信经理处已汇交徐源泉部缩编费洋十万元 | 1928/11/07 | 1928/11/07 | 002-090102-00003-041 |
| 4067 | 002000002084A | 积极治边 (二) | 蒋中正总统文物-特交文电-领袖事功-国家建设 | 杜炳章电蒋中正川局渐和缓惟李家钰罗泽洲尚无受命表示及拟日内赴省会晤邓锡侯部李陈等探其意向 | 1928/11/07 | 1928/11/07 | 002-090102-00013-032 |
| 1163 | 002000002280A | 武装叛国 (三) | 蒋中正总统文物-特交文电-共匪祸国-共匪祸国 | 刘士毅电中央党部蒋中正等据报朱德部及土匪经湘粤各军围剿有向赣境溃窜模样又赣南安远定南兴国等县时有共匪除派兵击散鄩坞安定之匪并派大队驰往兴国剿办 | 1928/11/07 | 1928/11/07 | 002-090300-00026-039 |
| 523 | 020000036639A | 南京事件(二十四)-中法 | 外交部-国家档案分类表-外交- | 我国派胡世泽及吴凯声法国派翻译居兰及麦依为中法宁案调查委员会委员 | 1928/11/07 | 1928/11/07 | 020-990600-2143 |
| 524 | 020000036775A | 中阿(富汗)友好通商条约 | 外交部-国家档案分类表-外交- | 中国阿富汗友好通商条约草案 | 1928/11/07 | 1928/11/07 | 020-990600-2279 |
| 261 | 001000004025A | 革命先进殉难抚恤案(五) | 国民政府-人事-抚恤-抚恤总目 | 国民政府文官长古应芬函军政部等为黄连发呈请抚恤黄体良一案奉谕交军政部核办 | 1928/11/07 | 1928/11/09 | 001-036200-00014-036 |
| 504 | 001000004748A | 北平中南海开放观光 | 国民政府-内政-公园古迹-名胜古迹 | 国民政府文官长吕苾筹函行政院为周震麟呈报遵令开放北平中南海并拟设临时管理处以骆斌为处长请鉴核示遵一案奉交函达查照 | 1928/11/07 | 1928/11/09 | 001-051920-00001-002 |
| 3936 | 001000001059A | 军人监狱组织法令案 | 国民政府-总类-法令-组织法令 | 军人监狱组织大纲暨各规则编制表修正 | 1928/11/07 | 1930/06/27 | 001-012071-00206-000 |
| 525 | 020000035855A | 日本颁赠我国人员勋章 | 外交部-国家档案分类表-外交- | 日皇颁赠汪荣宝一等大绶旭日勋章,日皇颁赠驻日公使馆前参事江华本三等旭日勋章前秘书郑寿恩四等瑞宝勋章,日皇颁赠驻日公使馆前秘书黄克纶五等旭日勋章,日皇颁赠前驻日公使蒋作宾一等旭日大绶勋章,日皇颁赠驻日大使馆前参事丁绍伋三等旭日勋章,日皇颁赠驻日大使馆前秘书杨雪伦四等瑞宝勋章前随员孙以骅五等瑞宝勋章,日皇颁赠我驻日陆军武官萧叔宣二等瑞宝勋章 | 1928/11/07 | 1937/03/16 | 020-990600-1359 |
民国文件目录-繁体>19281107
| no | 入藏登錄號 | 卷名 | 檔案系列 | 題名摘要 | 卷件開始日期 | 卷件結束日期 | 數位典藏號 |
|---|---|---|---|---|---|---|---|
| 309 | 001000006892A | 導淮工程計畫(一) | 國民政府-經濟-水利興修-導淮 | 建設委員會主席張人傑函國民政府文官處為北平唐宗郭疏濬沂沭以澹沉災建議前已由唐宗郭呈同建議書到會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116213-00001-026 |
| 1234 | 002000000016A | 籌筆—北伐時期 (十六) | 蔣中正總統文物-籌筆-北伐時期- | 蔣中正電杭州殷旅長轉陳副師長請張一能來南京 | 1928/11/07 | 1928/11/07 | 002-010100-00016-104 |
| 1235 | 002000000016A | 籌筆—北伐時期 (十六) | 蔣中正總統文物-籌筆-北伐時期- | 蔣中正電李煜瀛北平學潮待編遣會議後北行處置 | 1928/11/07 | 1928/11/07 | 002-010100-00016-105 |
| 14292 | 116000000078A | 北伐後之中央政局案(二)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田挺電閻錫山說明蔣中正五日面示谷正倫等維持治安及勦匪方略等事 | 1928/11/07 | 1928/11/07 | 116-010101-0054-059 |
| 3926 | 001000001043A | 軍事委員會組織法令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組織法令 | 國民政府明令公布裁撤軍事委員會分別移交軍政部參謀部軍事參議院訓練總監部辦理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12071-00190-025 |
| 3927 | 001000001043A | 軍事委員會組織法令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組織法令 | 國民政府文官長古應芬函軍政部等為軍事委員會裁撤一案函達查照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12071-00190-026 |
| 3928 | 001000001059A | 軍人監獄組織法令案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組織法令 | 軍事委員會主席蔣中正等呈國民政府為制定蘇州陸軍監獄組織大綱請備案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12071-00206-001 |
| 3929 | 001000001093A | 教育部組織法令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組織法令 | 國民政府文官長古應芬函行政院等為教育部請改組織法第二條內大學委員會為教育行政委員會經決議不改一案函達查照轉陳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12071-00240-002 |
| 3930 | 001000001097A | 故宮博物院組織法令案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組織法令 | 陝西省政府主席宋哲元呈國民政府為奉發故官博物院理事會條例遵即通飭知照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12071-00244-018 |
| 3931 | 001000001173A | 國民政府組織法令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組織法令 | 山東省政府主席孫良誠呈國民政府為奉發修正國民政府組織法飭屬知照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12071-00320-013 |
| 3932 | 001000001256A | 鐵道部組織法令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組織法令 | 國民政府訓令直轄各機關為明令公布鐵道部組織法通飭施行令仰知照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12071-00403-002 |
| 3933 | 001000001723A | 特別市市政公債條例(一) | 國民政府-總類-財政法令-公債法令 |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行政院有關增發上海特別市市政公債緣由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12470-00006-008 |
| 3934 | 001000001865A | 中國國民黨黨報設置指導條例 | 國民政府-總類-黨務活動-黨務活動總目 | 河南省政府函國民政府秘書處為函送設置黨報條例指導黨報條例請查照已飭屬知照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14000-00020-005 |
| 3935 | 001000002157A | 黨國名人墨蹟(一) | 國民政府-總類-史料管理-先賢先烈(回憶錄、自傳、年譜) | 胡漢民墨蹟立法院秘書長李文範任免案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16143-00003-008 |
| 639 | 001000003790A | 討袁有功人員褒卹案(三) |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國民政府文官長古應芬函江蘇省政府為郭定呈請將陳凱列入史傳並優予撫卹案奉諭交江蘇省政府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36000-00008-024 |
| 640 | 001000003797A | 三一八慘案烈士公葬撫卹案(一) |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國民政府文官長古應芬函北平市政府關於四川達縣公民趙源渠呈為伊子趙鍾鈺因三一八慘案捐軀懇酌給撫卹一案經國府委員會議決議由北平市長分別辦理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36000-00015-010 |
| 641 | 001000003800A | 北伐有功人員褒卹案(二) |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國民政府文官長古應芬函行政院及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關於浙江省黨務指導委員會請撫卹姜鎮崑案奉諭交行政院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36000-00018-029 |
| 642 | 001000003865A | 革命先烈褒卹案(十二) |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國民政府文官長古應芬函行政院關於熊克武等呈為彭家珍元勛難泯墓祀久墟請優予撫卹一案奉諭併交行政院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36000-00083-016 |
| 260 | 001000004034A | 革命先進殉難撫卹案(十四) | 國民政府-人事-撫卹-撫卹總目 | 鄭丹卿呈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請轉飭浙江省政府提前發給鄭雄卹金以便塋葬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36200-00023-006 |
| 503 | 001000004589A | 河北北平天津等省市行政區域及名稱 | 國民政府-內政-地方行政-行政區域調整(劃分合併、撤銷、改隸、歸建) | 國民政府指令行政院據北平特別市政府呈請改劃界址派員會勘在新界未經勘定以前北平特別市政府管轄區域自應暫以前北京市政公所及警察總監原管之界限為準除轉令遵行外呈報鑒核備案准予備案 | 1928/11/07 | 1928/11/07 | 001-051120-00002-038 |
| 1816 | 002000000495A | 事略稿本—民國十七年十一月 | 蔣中正總統文物-文物圖書-稿本(一)- | {#蔣中正#}電{#朱家驊#}浙江省政府改組{#何雲#}准維持原職另{#楊樹莊#}就任國民政府委員{#何應欽#}就任訓練總監{#李濟琛#}就任參謀總長,國民政府召開政治會議討論熱河問題等議案 | 1928/11/07 | 1928/11/07 | 002-060100-00015-007 |
| 4066 | 002000002074A | 鞏固國防 (三)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國家建設 | 蔣中正電吳忠信經理處已匯交徐源泉部縮編費洋十萬元 | 1928/11/07 | 1928/11/07 | 002-090102-00003-041 |
| 4067 | 002000002084A | 積極治邊 (二)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國家建設 | 杜炳章電蔣中正川局漸和緩惟李家鈺羅澤洲尚無受命表示及擬日內赴省會晤鄧錫侯部李陳等探其意向 | 1928/11/07 | 1928/11/07 | 002-090102-00013-032 |
| 1163 | 002000002280A | 武裝叛國 (三)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劉士毅電中央黨部蔣中正等據報朱德部及土匪經湘粵各軍圍剿有向贛境潰竄模樣又贛南安遠定南興國等縣時有共匪除派兵擊散鄩塢安定之匪並派大隊馳往興國剿辦 | 1928/11/07 | 1928/11/07 | 002-090300-00026-039 |
| 523 | 020000036639A | 南京事件(二十四)-中法 | 外交部-國家檔案分類表-外交- | 我國派胡世澤及吳凱聲法國派繙譯居蘭及麥依為中法寧案調查委員會委員 | 1928/11/07 | 1928/11/07 | 020-990600-2143 |
| 524 | 020000036775A | 中阿(富汗)友好通商條約 | 外交部-國家檔案分類表-外交- | 中國阿富汗友好通商條約草案 | 1928/11/07 | 1928/11/07 | 020-990600-2279 |
| 261 | 001000004025A | 革命先進殉難撫卹案(五) | 國民政府-人事-撫卹-撫卹總目 | 國民政府文官長古應芬函軍政部等為黃連發呈請撫卹黃體良一案奉諭交軍政部核辦 | 1928/11/07 | 1928/11/09 | 001-036200-00014-036 |
| 504 | 001000004748A | 北平中南海開放觀光 | 國民政府-內政-公園古蹟-名勝古蹟 | 國民政府文官長呂苾籌函行政院為周震麟呈報遵令開放北平中南海並擬設臨時管理處以駱斌為處長請鑒核示遵一案奉交函達查照 | 1928/11/07 | 1928/11/09 | 001-051920-00001-002 |
| 3936 | 001000001059A | 軍人監獄組織法令案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組織法令 | 軍人監獄組織大綱暨各規則編制表修正 | 1928/11/07 | 1930/06/27 | 001-012071-00206-000 |
| 525 | 020000035855A | 日本頒贈我國人員勛章 | 外交部-國家檔案分類表-外交- | 日皇頒贈汪榮寶一等大綬旭日勛章,日皇頒贈駐日公使館前參事江華本三等旭日勛章前秘書鄭壽恩四等瑞寶勛章,日皇頒贈駐日公使館前秘書黃克綸五等旭日勛章,日皇頒贈前駐日公使蔣作賓一等旭日大綬勛章,日皇頒贈駐日大使館前參事丁紹伋三等旭日勛章,日皇頒贈駐日大使館前秘書楊雪倫四等瑞寶勛章前隨員孫以驊五等瑞寶勛章,日皇頒贈我駐日陸軍武官蕭叔宣二等瑞寶勛章 | 1928/11/07 | 1937/03/16 | 020-990600-135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