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281003
10月3日
国民党中常会第一七二次会议,通过公布《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及《训政纲领》;陈果夫辞代理组织部长照准。
△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通电公布《中国国民党训政纲领》,全文如下:“中国国民党实行总理三民主义,依照建国大纲,在训政时期训练国民使用政权,至宪政开始,弼成全民统治,制定左列纲领:(一)中华民国于训政时期间,由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领导国民行使政权;(二)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时,以政权付托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之;(三)依照总理建国大纲所定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政权,应训练国民逐渐推行,以立宪政之基础;(四)治权之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项,付托于国民政府总揽而实行之,以立宪政时期民选政府之基础;(五)指导监督国民政府重大国务之施行,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行之;(六)《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之修正及解释,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议决行之。”
△ 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第一五七次会议通过《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推蒋介石、孙科、胡汉民、戴季陶、李石曾、张静江、蔡元培、李济深等10人为五院组织法起草委员,准大学院院长兼代司法部长蔡元培辞职,特任蒋梦麟为大学院院长。
△ 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据交通部长王伯群呈报,讨论上海邮务工人罢工事件,决议由中央发令上海特别市党部,就近劝导复工,至待遇上之要求,当有适当之解决,如工人不接受劝导,中央只有严厉取缔。
△ 蒋介石宴刘峙、顾祝同等,对今后军队训练有所指示。
△ 薛笃弼分别向国民党中政会及国民政府呈辞内政部长职,未准。15日,薛再次坚请辞本兼各职,出洋考察。27日,国民政府准免薛笃弼本兼各职。
△ 内政部据南京特别市公安局长孙伯文呈称,以王汇百案内各犯供出在逃之共党不少,兹将所有未获人犯姓名、年龄、籍贯汇呈到部,是日该部通令各省民政厅,通缉王汇百案内在逃共党,并抄发名单一份,计李成云、王从照等111名,令转饬所属一体协缉。
△ 国民党武汉政治分会电呈中央,请定“九二三”为完成北伐永久纪念日。旋李济深、方振武、何其巩、杨树庄、陈嘉祐、鲁涤平及湖北省政府均通电表示赞同。
△ 邢士廉返南京,在沪时日总领事矢田约谈,首询南行目的及接洽结果。邢答结果良好,但未便奉告。矢田劝邢转告张学良对易帜事慎重。邢答今日系私人谈话,如有关外交事件,请由贵国驻奉领事向敝总司令接洽。
△ 东三省法团联合会电请保安司令部于国庆日准津、奉通车,并悬挂青天白日旗。
△ 热河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张子钊电阎锡山、方振武、商震等,报告汤玉麟联络溃窜热境之直鲁残军,在朝阳迄西沿长城一带布防备战。
△ 张群在东京谒见日首相田中,就中日间各问题恳求日方“免除误会”。田中佯允,并谓:一切悬案之解决在于国民政府今后的态度,日方并无误会。
△ 天津邮务工会电北平邮务工会,告以该会紧急会议决议,3日起罢工,与申会一致行动,事关全国邮工利益,请速照办勿延。
△ 第一批撤退之美国军舰共10艘(驱逐舰六,炮舰、巡洋舰各二)自渤海湾抵上海后,是日奉令开菲律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