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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9281003

10, 3(八,二○)

甲、中央常务会议通过训政纲领六项。

乙、中央政治会议通过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即日由中央常务会议议决公布施行)。

丙、中政会推蒋中正、胡汉民、谭延闓、孙科、戴传贤、李煜瀛、张人杰、蔡元培、李济琛、吴敬恒为五院组织法起草委员,法制局长王世杰列席参与。

丁、中政会通过以蒋梦麟继蔡元培为大学院长(大学院方定改为教育部)。

戊、上海邮务工潮扩大,南京、北平、天津等处邮局职工纷起响应,提出条件,准备罢工。

相关人物:胡汉民 蔡元培 谭延闓 王世杰 李煜瀛 孙科 张人杰 蒋中正 蒋梦麟 戴传贤 吴敬恒 李济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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