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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192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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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9280724
7,24(六,八)
甲、外交部接美国务卿凯洛格(Frank B. Kellogg) 照会,赞成中国改约要求,即派美使为代表与中国代表谈判中美间条约关系关税之规定及商业上各问题。
乙、红军朱德等占领湖南郴州(次日为国军第十六军范石生部所夺回),红军第二十九团胡少海、龚楚部溃走宜章(後被湖南保安副司令胡凤章消灭,是役毛泽东称为「八月失败」)。
丙、国府派施肇基、王景岐、齐致为出席本届国际联盟大会代表。
丁、裁厘委员会暂行闭幕。
戊、国府公布土地征收法。
己、冯玉祥将鲁豫及陕甘部队分交鹿锺麟、刘郁芬整理。
相关人物:施肇基 毛泽东 朱德 范石生 鹿锺麟 冯玉祥 刘郁芬 王景岐 齐致 Frank Kellogg 胡少海 龚楚 胡凤章
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280724
7月24日
蒋介石、阎锡山、李宗仁、李济深在北平会商关内军事。
阎主张蒋缓行。蒋以五中全会即将召开,必须出席,所有关内军事及热河善后,请李济深负责主持,李、阎均赞同。
△ 蒋介石访李济深、李宗仁,对日本公然阻挠我统一与怂恿直鲁军回据胶东等事表示悲观。
△ 国民政府公布《暂行特种刑事诬告治罪法》。同日,令派施肇基、王景岐、齐致为本届国际联合会赴会代表。
△ 国民政府据内政部呈请新疆省乾德城县佐改升县治是日指令照准。
△ 东三省原定本日通电易帜,因日本横蛮阻止,张学良深恐发生“第二济南惨案”,为避免日本武力干涉,乃决定暂缓易帜。
△ 张学良电蒋介石陈述不能立即易帜之苦衷,略谓:“东省易帜,不能立时实行,弟对兄方深愧疚,乃蒙曲垂爱护,益觉汗颜。或有疑日方警告系弟故弄手段,弟可誓诸天日,且弟之为人,向不肯欺人自欺,请询实君、小岱即可尽知。如再怀疑,并可派员来奉监督一切。总之,弟现在实处两难,不易帜无以对我兄,无以对全国;易帜则祸乱立生,无以对三省父老。数日前探知田中意旨,如我方不听劝告,即用武力,确非空言恫吓。现奉垣形势,我公定悉。”“如兄以为非易帜不可,则弟只有去职,以谢我兄相待之盛意。”
△ 英驻华公使蓝普森宴请蒋介石。
△ 军事委员会电蒋介石、冯玉祥、阎锡山、李宗仁规定所有编留之现役士兵,应择其年龄在18岁至28岁,身材在1.6米以上为合格,即希饬属一体遵照。
△ 冯玉祥连日在开封召集裁兵会议,鹿钟麟、刘骥、冯治安、石友三等出席。决定所有各部归鹿钟麟、刘郁芬统辖整理。
△ 戴季陶在北平电劝四川将领勿以个人权利之争,作自相残杀之战,呼吁立停私战,共谋救国。
△ 美国务卿凯洛格致电外交部长王正廷,表示美国政府愿即刻派驻华公使与国民政府所派之全权代表,开始讨论中美条约中之关税款项,以订立一互尊关税自主为原则之新约。此电由美驻华公使马瑞慕于是日晚转宁,同时以一份送达在平之外交次长唐悦良,并约定26日午中美双方同时发表。
△ 美政府电驻华亚细亚舰队司令白里斯脱上将,令驻华北(天津)美军1400人撤退回国。美驻华公使馆卫队500人同时撤退。
△ 上午,平江起义部队士兵委员会开联席会议,决定成立红五军,选举彭德怀为军长兼第十三师师长,邓萍为参谋长。会议通过从军到连实行共产党党代表制,滕代远为红五军党代表。下午,平江县工农兵苏维埃政府宣布成立。
△ 山东安邱、临朐县暴雨成灾,汶河、弥河水位陡涨,淹没村庄20余,淹死1800人,无家可归者3.2万余人。
毛泽东年谱>19280724
7月24日
开往湘南的红军大队与国民党军范石生部战于郴州,先胜后败。红二十九团溃不成军,随即自由行动,一部跑到广东乐昌被土匪胡凤璋部消灭,一部散落在郴州、宜章等地,不知所终。归队的仅百人编入红二十八团,此役损失近一个团的兵力。同时,由于红四军主力远离井冈山根据地,敌人乘虚而入,占领井冈山地区的县城和平原地带,群众惨遭烧杀和摧残。红四军第二十九团在湘南溃散,井冈山根据地遭受严重损失,史称“八月失败”。
彭德怀年谱>19280724
1928年07月24日
上午,召开士兵委员会联席会议,决定成立红互第五军,彭德怀当选为红五军军长兼十三师师长,滕代远为党代表,邓萍为参谋长。全军约2500余人,下辖一、四、七三个团。一团团长雷振辉(原一营长),党代表李灿;四团团长陈鹏飞(原二营长),党代表黄公略;七团团长黄纯一(原九连连长),贺国中为副团长(一说为党代表)。部队从军到连实行党代表制。
△ 下午,平江县委于月池塘召开庆祝起义胜利的群众大会,宣布成立工农红军第五军,成立平江工农苏维埃政府。会上滕代远作了关于政治形势、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和苏维埃政府施政方针的报告。彭德怀报告起义的意义及今后任务,并率领全体战士宣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工农兵谋利益,实行土地革命,建立苏维埃政权,推翻国民党政府,打倒帝国主义,为争取中国人民解放和中国革命的胜利,坚决战斗到底。
林彪年谱>19280724
1928年07月24日
红军得知郴州是范石生部,主动撤出战斗。第二十九团自发开往宜章家乡,一部被敌吃掉,一部散落郴州、宜章,只剩团长胡少海、连长萧克等200人,暂时编入第二十八团,在汝城一带打游击。
林彪年谱增补>19280724
1928年07月24日
红军第四军第二十八团、第二十九团击溃国民党军范石生部学兵团,攻占湖南郴州。是役,林彪指挥所部第一个冲进郴州城。
△黄昏,国民党军范石生部第十六军第四十六师将红四军第二十八团、第二十九团反包围在郴州城内,红军不及应付,遂即撤出郴州。激战后红二十九团自由行动,全部溃散。
蒋中正日记>19280724
1928年07月24日
90,晴夜雨,(二)雪耻六二,人定胜天。
今日访方、朱、吴、阎、韩、李、白、杨等,决派何为代表,杨为主任,派方往奉。
见奉代表,看病,告辞总理。
今日访友之外,应英公使蓝普生之宴。
吴虞日记>19280724
六月初八日 星期二 七月二十四号 晴
《国民日报》载: 南京来电,自井川南盐务柚核分所,三台川北盐务秸核分所蚐览:据刘湘、赖心辉军长盐电称,成都大学经费,年拨盐余六十万元,经四川善后会议议决,并得川中将颌赞同,就各驻区盐税掉拨,请令四川秸核分所直拨学校等,自一应照准。除电复外,合电令仰各该分所遵照会同每年摊拨盐余六十万元,直交学校,并分别造报,以凭考核。国民政府财政部十一号叩。
周树人日记>19280724
1928年07月24日
晴,热。
无事。
谭延闿日记>19280724
七月二十四日阴晴 寒暖九十度
〖秋来〗
〖发信:百廿五、祥五七〗
〖受信:百廿三、祥、韵、淞〗
六时起。
待秋至,七时半乃到家中,以吾为病,故来视也。
稍坐已八时,入政府开常会。
十一时散,与于、李、张、熊、王、宋同餐。
判牍后归。
又与绳、秋同饭室中。
安屋顶风扇,颇凉适。
今又阴,殊不热也。
黄九如来,注射左臂,云溺复多蛋白质,不知何因也。
闻年欲来,发电召之,令与苏起程同来。
书扇十柄。
睡一小时。
岸棱来,刘艾唐死矣,当电吊之。
晚,与绳、秋食薄饼,饮啤酒一瓶。
改置冰箱於案旁,更当风扇下。
龙八来,谈后日赴庐山事。
绳得沪电话,云年后早可到。
德、淞必急矣。
晚晴复热,十一时睡。
夜热不能睡,电扇复微,三起至廊外纳凉。
出处:1928年日记 207页
民国文件目录>19280724
| no | 入藏登錄號 | 卷名 | 檔案系列 | 題名摘要 | 卷件開始日期 | 卷件結束日期 | 數位典藏號 |
|---|---|---|---|---|---|---|---|
| 222 | 001000006415A | 違法人員通緝案(四) | 國民政府-司法-通緝-通緝總目 | 河南省政府函國民政府秘書處關於通緝王揖唐曾毓隽吳光新章士釗曹汝霖陸宗輿章宗祥顧維鈞湯薌銘王印川等十二人案歸案懲辦已飭屬一體遵辦 | 1928/07/24 | 1928/07/24 | 001-101500-00025-010 |
| 223 | 001000006673A | {#薛篤弼#}提倡國貨辦法(一) | 國民政府-經濟-經濟總綱-政策制度 | 國民政府秘書處函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會議秘書處為提倡國貨請分令各院部會遵辦 | 1928/07/24 | 1928/07/24 | 001-110010-00036-009 |
| 224 | 001000006673A | {#薛篤弼#}提倡國貨辦法(一) | 國民政府-經濟-經濟總綱-政策制度 | 國民政府秘書處函內政部為財政部函復提倡國貨俟裁厘委員會成立後核議 | 1928/07/24 | 1928/07/24 | 001-110010-00036-012 |
| 1113 | 002000000014A | 籌筆—北伐時期 (十四) | 蔣中正總統文物-籌筆-北伐時期- | 蔣中正電復馮玉祥經費已交現款一百萬元不日再交二五庫券一百萬元 | 1928/07/24 | 1928/07/24 | 002-010100-00014-047 |
| 2840 | 001000000432A | 誣告治罪法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刑事法令 | 國民政府秘書處函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有關函送暫行特種刑事誣告治罪法一案業經遵照辦理 | 1928/07/24 | 1928/07/24 | 001-012032-00001-012 |
| 2841 | 001000000432A | 誣告治罪法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刑事法令 | 國民政府明令公布暫行特種刑事誣告治罪法等案 | 1928/07/24 | 1928/07/24 | 001-012032-00001-013 |
| 2842 | 001000000435A | 刑事法規(二)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刑事法令 | 陝西省政府主席宋哲元呈國民政府有關施行刑法施行條例已遵令飭知 | 1928/07/24 | 1928/07/24 | 001-012032-00004-004 |
| 2843 | 001000000481A | 特種刑事法庭訴訟程序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訴訟、訴願法令 | 陝西省政府主席宋哲元呈國民政府有關呈復特種刑事臨時法庭訴訟程序暫行條例已遵令轉知 | 1928/07/24 | 1928/07/24 | 001-012033-00012-015 |
| 2844 | 001000000601A | 司法人員任用法(一)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任用法 | 國民政府秘書處函法制局有關司法部呈送各級法院長官薦舉職員考成條例請核示一案奉諭交法制局審查 | 1928/07/24 | 1928/07/24 | 001-012043-00003-006 |
| 2845 | 001000001022A | 江蘇省組織法令案(二)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組織法令 | 江蘇省政府委員會主席鈕永建呈國民政府為擬訂江蘇省縣長考試委員章程請備案 | 1928/07/24 | 1928/07/24 | 001-012071-00169-038 |
| 2846 | 001000001205A | 院轄市組織法令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組織法令 | 湖北省政府主席張知本呈國民政府為奉發特別市組織法遵即轉行知照 | 1928/07/24 | 1928/07/24 | 001-012071-00352-012 |
| 2847 | 001000001618A | 高中以上學校軍事教育法令(一) | 國民政府-總類-國防法令-軍事教育法令 | 國民政府代秘書長呂苾籌函大學院為軍事委員會查詢辦理前交高中以上學校軍事教育方案經過情形 | 1928/07/24 | 1928/07/24 | 001-012350-00001-010 |
| 2848 | 001000001618A | 高中以上學校軍事教育法令(一) | 國民政府-總類-國防法令-軍事教育法令 | 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等呈國民政府為前擬高中以上軍事教育方案表列六學年恐與各該校科目時間有所抵觸擬變更為二學年請准備案並令行大學院遵照以利教育 | 1928/07/24 | 1928/07/24 | 001-012350-00001-013 |
| 2849 | 001000001682A | 各類庫券發行條例(三) | 國民政府-總類-財政法令-公庫會計法令 | 陝西省政府主席宋哲元呈國民政府為呈復奉到津海關二五附稅國庫券保管基金條例已令行知照 | 1928/07/24 | 1928/07/24 | 001-012430-00003-015 |
| 2850 | 001000001882A | 民國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慘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黨務活動-黨務活動總目 | 一一二二慘案特別法庭常務委員白雲梯等呈國民政府為呈報一一二二慘案定八月一日及八月二十日開庭審理請飭王文藻到庭陳述 | 1928/07/24 | 1928/07/24 | 001-014000-00037-031 |
| 1850 | 002000000315A | 革命文獻—軍事善後 | 蔣中正總統文物-革命文獻-北伐時期- | 國民政府電蔣中正整軍經武措置裕如兵工政策立見施行革命前途欣慰 | 1928/07/24 | 1928/07/24 | 002-020100-00023-037 |
| 1851 | 002000000316A | 革命文獻—東北易幟 | 蔣中正總統文物-革命文獻-北伐時期- | 張學良電蔣中正陳述不能立時東北易幟之苦衷暫緩一下可免藉口否則去職 | 1928/07/24 | 1928/07/24 | 002-020100-00024-024 |
| 399 | 001000003855A | 革命先烈褒卹案(二) |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國民政府秘書長呂苾籌函內政部及王星拱等據內政部函復關於褒揚吳樾一案請飭原具呈人將吳樾家屬情況查明呈復以便併案辦理 | 1928/07/24 | 1928/07/24 | 001-036000-00073-008 |
| 351 | 001000004589A | 河北北平天津等省市行政區域及名稱 | 國民政府-內政-地方行政-行政區域調整(劃分合併、撤銷、改隸、歸建) | 江西省政府主席朱培德等呈為呈復關於北京改為北平一案該省已遵令轉知 | 1928/07/24 | 1928/07/24 | 001-051120-00002-018 |
| 352 | 001000004589A | 河北北平天津等省市行政區域及名稱 | 國民政府-內政-地方行政-行政區域調整(劃分合併、撤銷、改隸、歸建) | 江西省政府主席朱培德等呈國民政府為呈復關於中央政治會議決議改易舊名直隸京兆區域名該省已飭知 | 1928/07/24 | 1928/07/24 | 001-051120-00002-019 |
| 353 | 001000004626A | 新疆省設置行政區及增改縣治 | 國民政府-內政-地方行政-縣 | 國民政府指令內政部為接管前內務部卷內新疆省政府擬將乾德城縣佐改升縣治一案核議似應准如所擬請核示等由應予照准 | 1928/07/24 | 1928/07/24 | 001-051125-00002-002 |
| 354 | 001000004678A | 禮制服章 | 國民政府-內政-禮制服制曆法-禮制服制曆法總目 | 國民政府代秘書長呂苾籌函外交部據內政部函復關於外交部呈為駐日公使汪榮寶電詢現在外交官禮服暨佩帶勳章辦法一案經交由禮制服章審訂委員會議決勳章在國府未規定以前一律不准佩帶至禮服仍暫用舊制惟須將帽章換為黨國旗式請查照轉陳 | 1928/07/24 | 1928/07/24 | 001-051600-00001-024 |
| 355 | 001000004691A | 祭悼北伐陣亡將士 | 國民政府-內政-禮制服制曆法-祭悼 | 國民政府代秘書長呂苾籌函參軍處及副官處關於國民革命軍追悼陣亡將士大會定於八月一日至三日在公共體育場舉行追悼大會籌備處暫設總部在籌備期中每日上午九時至十一時為集議時間請屆時派員指導一案奉諭通知參軍處及副官處屆時加派代表與祭 | 1928/07/24 | 1928/07/24 | 001-051614-00001-006 |
| 253 | 001000005281A | 舊約廢止新約未訂適用臨時辦法及中外訂約一覽表 | 國民政府-外交-條約-條約總目 | 河南省政府主席馮玉祥呈國民政府為呈復奉發中華民國與各外國舊約已廢新約未訂前適用之臨時辦法七條已通令知照 | 1928/07/24 | 1928/07/24 | 001-064000-00003-011 |
| 1698 | 002000000492A | 事略稿本—民國十七年七月 | 蔣中正總統文物-文物圖書-稿本(一)- | {#蔣中正#}電{#譚延闓#}日內回寧面商對日問題及電{#劉峙#}總指揮部俟改編就緒後取消,蔣中正電{#黃振興#}應照常供給第四集團軍七月份軍米又召見奉方代表並派定{#何成濬#}{#楊杰#}為與奉方商洽代表 | 1928/07/24 | 1928/07/24 | 002-060100-00012-024 |
| 656 | 001000005820A | 新兵禁止召募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兵員撥補-免役、禁役 | 河南省政府函國民政府秘書處為函復府令裁兵第一步尤以停止招募為最要辦法已通令所屬照辦 | 1928/07/24 | 1928/07/24 | 001-076214-00001-009 |
| 3088 | 002000001424A | 一般資料—民國十七年 (七)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檔案-一般資料- | 閔天培呈蔣中正高唐一帶中央稅收由孫良誠派員征收劉鎮華明令魯西各縣招兵買馬籌餉縣長多被迫離任等 | 1928/07/24 | 1928/07/24 | 002-080200-00035-057 |
| 3089 | 002000001424A | 一般資料—民國十七年 (七)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檔案-一般資料- | 蔣中正函張作相愛國精誠夙所欽佩對內對外必有宏謨望賜未盡之詞由方本仁面達 | 1928/07/24 | 1928/07/24 | 002-080200-00035-058 |
| 3090 | 002000001424A | 一般資料—民國十七年 (七)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檔案-一般資料- | 蔣中正函張學良訓政將始建設事業經緯萬端兄顧念大局諒有同情未盡之意由方本仁面達 | 1928/07/24 | 1928/07/24 | 002-080200-00035-059 |
| 3852 | 002000002082A | 改革政經 (二)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國家建設 | 國民政府秘書處電蔣中正閻錫山李宗仁等報告近日中央政情任命中央處理逆產委員會及禁煙委員會等事項 | 1928/07/24 | 1928/07/24 | 002-090102-00011-048 |
| 115 | 001000006159A | 學校申請撥建校舍 | 國民政府-教育(文化)-教育總綱-校舍 | 國民政府秘書處函大學院有關蒙藏委員會委員白雲梯函復擬將北平蒙藏院舊址撥為中法大學校舍一案請轉陳收回成命奉諭交大學院 | 1928/07/24 | 1928/07/24 | 001-090072-00001-0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