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280711
7月11日
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第一四八次会议议决:省政府委员与特别市市长不得由一人兼任;何民魂免去南京特别市市长兼职,专任江苏省府委员,以刘纪文为南京特别市市长;加派戴季陶、郑毓秀、陈辉德为建设委员会委员;通过《暂行特种刑事诬告治罪法》、《违警罚法》、《土地征收法》;修正《惩治土豪劣绅条例》。
△ 蒋介石邀冯玉祥、阎锡山、李宗仁、白崇禧、鹿钟麟、商震、吴敬恒、陈绍宽、朱培德、张群在北平汤山开会,商讨军事善后问题,经两天讨论,由四位集团军总司令及海军总司令(陈绍宽代)共同签署《军事整理案》,主要内容分两部分:一为整理军事方案,一为军事意见书。
△ 军事委员会电复冯玉祥5日电,略谓“歌电所举六条,嘉谟谠论,非特救时之良策,亦属立国之大计……循诵之余,良深嘉慰”,并表示统一军政一节,现已由本会拟具方案,送请中央五次全会讨论,其裁兵事宜,亦经交裁兵委员会分别办理。
△ 李宗仁对上海《时报》驻平记者谈军事、政治、裁兵等问题,其大要为:一、现在事实上全国业已统一,无再须用兵之必要。今后惟一要务就是裁兵。蒋、冯、阎总司令等与余会商结果,决举国一致裁兵。不过裁兵一事,言之甚易,行之甚难。故各总司令于裁兵及善后研究最切,裁兵、善后,无非化兵为工,如振兴实业,设立工厂,垦荒筑路开河,现在各总司令俟李济深到平后,将裁兵与善后两问题作最后之讨论,有所决议,提交第五次大会或建议中央施行;二、各总司令来平完全为军事上问题,政治问题由中央主持,军事首脑不过问;三、各总司令对奉一视同仁,决以政治手腕解东省问题。
△ 蒙藏委员会在南京成立,白云梯等六委员宣誓就职,国民党中央党部代表丁超五致训词,白云梯致答词。
△ 伍朝枢奉国民政府训令致函美国务卿凯洛格,告以国民政府决定指派全权代表与美国重订新约。
△ 美国务卿凯洛格向柯立芝总统报告,认为南京国民政府之未来演变,虽然难以预料,但美国应同意其关税自主权,“以鼓励其应付内部的巨大困难,进而成为稳定的文治政府”。
△ 外交部照会法国驻沪领事梅里蔼,声明中法《越南通商章程》及其附约中法《陆路通商章程》(1886年4月25日订于天津)、中法《续议商务专条》(1878年6月26日订于北京)、中法《续议商会专条附章》(1895年6月20日订于北京)于7月7日起概予作废,并提议中法两国政府各派全权代表,另订新约。
△ 外交部照会葡萄牙驻华公使毕安琪,1887年12月1日《中葡商约》业于本年4月28日到期,应完全废止,不生效力;在新约未订前应即适用《临时办法》七条,以维护两国关系。
△ 驻华意公使华蕾答复外交部长王正廷1日照会,声称中国无权宣布中意商约无效,但不反对开始谈判修约,在新约未实行前,中意两国关系应恢复旧态。
△ 国民党北平政治分会委员白崇禧条陈北平改革方案七项:一、停止民众运动;二、河北省政府移设北平;三、改革风俗;四、整顿学校教育;五、设河北省党校;六、实行县长考试;七、训练机关人员三民主义化。
△ 内政部部长薛笃弼请将热河、绥远、察哈尔三特区改省,并以旧直隶口北道10县并入察哈尔,改称集宁省案,是日由中央政治会议交北平政治分会审议。17日,阎锡山电国民政府表示赞成。
△ 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大会通过《政治决议案》、《军事决议案》、《苏维埃政权组织问题决议案》、《农民问题决议案》、《土地问题决议案》等项决议案。会后举行六届一中全会,选举中央委员毛泽东等23人,候补中央委员13人,政治局委员向忠发、李立三、蔡和森、周恩来、项英、张国焘、瞿秋白七人,政治局候补委员彭湃、罗登贤等七人。向忠发为总书记,周恩来、蔡和森、项英、彭湃分任组织、宣传、劳动、农民部部长。
△ 张学良电蒋介石提议恢复平津交通,全线通车如有不便,请暂先分段开行。如承应允,当即派员来平,面商一切办法。
△ 鄂南清乡司令马文德率部赴大冶、咸宁、嘉鱼“清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