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年月日>19280710
上一日:19280709-年月日
下一日:19280711-年月日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9280710
7,10(五,二三)
甲、外交部照会法使,本月七日满期之中法陆路通商条约及专条附章作废,另订新约。
乙、国民政府会议通过裁兵善後委员会条例。
丙、国民政府通过豁免旧欠田赋(十六年以前)。
丁、南京全国财政会议闭幕。
戊、日本内阁决定济南事件解决条件。
己、国府通缉王揖唐、曾毓隽、吴光新、曹汝霖、姚震、汤漪、章士钊、陆宗舆、章宗祥、顾维钧、汤芗铭、王印川等十二人。
庚、段祺瑞函复蒋中正,否认活动。
辛、张学良派代表邢士廉、王树翰等四人到北平晤蒋中正(邢、王等於7,8到北平,先晤何成濬)。
相关人物:王揖唐 曹汝霖 段祺瑞 陆宗舆 汤芗铭 吴光新 章士钊 章宗祥 汤漪 王树翰 何成濬 邢士廉 张学良 蒋中正 顾维钧 王印川 姚震 曾毓隽
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280710
7月10日
国民政府委员会第七十八次会议议决:《裁兵善后委员会组织条例》修正通过;民十六年以前旧欠田赋豁免;通缉安福系余孽王揖唐等12人。
△ 下午奉天代表王树翰、邢士廉、米春霖、徐祖贻由津到平,邢对记者谈此行系遵照张学良东(1日)电商洽统一办法,并谓:张学良早求统一。皇姑屯之变,益增爱国之热度,而赞成统一志愿,尤觉须急速实现。兹既举国一致易旗,东省自当不必坚持异议。不过东北地位在外交上有特殊情形,故先派代表来商办法,从长考虑,以期妥洽和平,统一事业安然成功。
△ 蒋介石在北平碧云寺接见张学良代表王树翰等,提出东三省须先行易帜,实行三民主义,余事再请示国民政府。
△ 全国财政会议闭幕。宋子文致闭幕词,略谓:中央及各省现有收入,皆感拮据,而两湖金融之困难,两广债务之积欠,亦为当务之急。现财部每月须筹军费160万元,政费百余万元,尤感财穷力尽。希望到会同人共商划一新税制度,协力实行,赞助中央,减少财政上之困难。会议通过三个月内实行裁厘、统一全国财政、明年1月起实行关税自主等议案。
△ 冯玉祥电蒋介石,已遵照上月24日关于取消各色杂牌军队之电令,将第二集团所委任之东路第一师、第二师、第三师,鲁东别动军、北直别动军、鲁南别动军、奉别动师、第二、第三、第四旅之司令、副司令、师长、旅长16员一律取消,分别缴械遣散。
△ 李宗仁电复冯玉祥5日电,表示对于裁兵“惟有遵照蒋总司令意旨,务竭力促其进行,不以空言相督责”。
△ 戴季陶抵汉口,当晚在武汉各界欢迎大会上演说“救国之道”,略谓:“我们现在只有一条救国救自己的路,就是无论在那一桩事情,都要实事求是的去干。无论工业、农业、商业、教育、政治、军事,都要彻底的自己整顿自己的力量,务必要把人家赶上,这才是一条救国的根本正路。”
△ 东三省旅平学、商两界发表宣言,发起成立“东三省政治改进会”,以“应顺潮流,改旗易帜,服从国民政府,实行三民主义,以谋统一”为宗旨。
△ 驻日公使汪荣宝访日外务省次官出渊,就日军司令声言驱逐张店、傅山等县知事一事提出抗议。
△ 日本阁议讨论中国事件,须张学良承认日本与张作霖所订之约,然后日本承认张学良之地位。
△ 日本陆军省遵照内阁决议,公布撤兵命令,将山东派遣军第三师团预备兵、后备兵7500名撤回日本国。15日,第一批日兵1500人从青岛启程归国。18日,第二批千余人、马500匹,启程返日。
周恩来年谱>19280710
7月10日
出席大会主席团与各省代表团书记联席会议,报告各代表团对第六届中央委员会的预选结果。随后大会选出中央委员二十三人,候补中央委员十三人。周恩来当选为中央委员。
林彪年谱增补>19280710
1928年07月10日
跟随部队到达距宁冈敌军驻处仅十五里的心源咀,拟于次日拂晓向该敌发起攻击。
蒋中正日记>19280710
1928年07月10日
二、102、晴雪耻四八:人定胜天
上午访益之、启予、云亭、健生诸同志。
回西山双清别墅开会,研究对奉策略与收束军事方案毕,休息。
双清风景甲于西山,即南方亦所少有。
其池水之清,山林之古,上下相影,更觉美丽。
林泉之乐盖有如此也。
军事领袖团结日固,内外形势日佳可喜,而经济困穷,裁兵迟缓,稍一不慎,即启崩溃,可忧也。
此时惟有出之以大公无私,示之以成败不计,不辞劳怨,不避艰险,忍耐刚毅,镇定详明,至于结果利钝,则听之而已。
吴虞日记>19280710
五月二十三日 星期二 七月十号 雨、旋晴
饭后过皮怀白谈,观所藏书及佛经,寥寥无几。嘱询《般若经》,可否出售。归家,阅欧阳大师募刻《全藏疏》。午刻小睡起,书被盗诗送皮怀白。晚饭后过肃园,询其去年售《般若经》洋四十四元三角、《宝识经》洋六元七角。老马今日送牛乳来,每日二杯,每杯钱二百文,曼君饮也。较人乳价廉而便当,不仅比人乳好也。
周树人日记>19280710
1928年07月10日
晴,热。
午后赵昕初来。
下午钦文来。
矛尘来,晚上车赴杭。
收崔万秋所寄赠《母与子》一本。
谭延闿日记>19280710
七月十日晴阴 寒暖八十八度
〖始卧篾席〗
〖发信:孙药墀、何健〗
〖受信:江师母、秉三〗
六时起,遂入政府,正开研究班,旁听一小时。
与右任同入议厅开会,十一时散。
与李、张之江、宋、王正廷同餐。
宋子文来,同至礼堂,何敬之代表介石宴财政会议议员也。
敬之起演说,相续者数人。
菜既不堪,复未设扇,热不可耐,勉强终席而归。
诸儿已游归矣。
书扇十柄。
又为节和作书致孙药墀,以何临《座位》赠之。
节和来谈。
吃麫三盌,乃出至政府,宴财政会议诸人,到者未及半数。
冷食无肴,惟演说耳。
余及宋子文、张咏霓、庄崧甫及两学者发言,遂散。
余至中央党部开会,且主席,廖维藩、张道藩皆有言,朱霁青亦然,廖不如张。
十时散归,汗浃衣矣。
与诸儿谈,诸儿租二驴,骑於园中,因与言马术也。
浴后睡,十二时矣。
出处:1928年日记 193页
民国文件目录>19280710
| no | 入藏登錄號 | 卷名 | 檔案系列 | 題名摘要 | 卷件開始日期 | 卷件結束日期 | 數位典藏號 |
|---|---|---|---|---|---|---|---|
| 214 | 001000006415A | 違法人員通緝案(四) | 國民政府-司法-通緝-通緝總目 | 交通部總務處長符鼎新函國民政府秘書處為奉函於七月九日開審查北方反革命會敝部長現已因公北上不能到會 | 1928/07/10 | 1928/07/10 | 001-101500-00025-002 |
| 215 | 001000006415A | 違法人員通緝案(四) | 國民政府-司法-通緝-通緝總目 | 國民政府明令通緝王揖唐曾毓隽吳光新章士釗曹汝霖陸宗輿章宗祥顧維鈞湯薌銘王印川等十二人 | 1928/07/10 | 1928/07/10 | 001-101500-00025-003 |
| 216 | 001000006415A | 違法人員通緝案(四) | 國民政府-司法-通緝-通緝總目 | 國民政府代秘書長呂苾籌電蔣中正馮玉祥等為國府明令通緝王揖唐曾毓隽吳光新章士釗曹汝霖陸宗輿章宗祥顧維鈞湯薌銘王印川等人奉諭電達 | 1928/07/10 | 1928/07/10 | 001-101500-00025-004 |
| 1108 | 002000000014A | 籌筆—北伐時期 (十四) | 蔣中正總統文物-籌筆-北伐時期- | 蔣中正電請宋子文北上解決財政拮据並催錢正逵另籌二百萬元 | 1928/07/10 | 1928/07/10 | 002-010100-00014-042 |
| 2721 | 001000000566A | 特種考試法(二)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考銓法令 | 國民政府秘書處函法制局有關外交部長王正廷提議駐外使領館職員考試簡章經決議交法制局審查 | 1928/07/10 | 1928/07/10 | 001-012041-00009-001 |
| 2722 | 001000000978A | 特種刑事臨時法庭組織法令案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組織法令 | 河南省政府主席馮玉祥呈國民政府為奉令修正特種刑事臨時法庭組織條例第四條第一項已轉飭知照 | 1928/07/10 | 1928/07/10 | 001-012071-00125-028 |
| 2723 | 001000001021A | 江蘇省組織法令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組織法令 | 國民政府指令江蘇省政府為江蘇省政府秘書處辦事細則一案應予備案 | 1928/07/10 | 1928/07/10 | 001-012071-00168-020 |
| 2724 | 001000001205A | 院轄市組織法令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組織法令 | 江蘇省政府委員會主席鈕永建呈國民政府為奉發市組織法業經報告省政府委員會議並行知各廳 | 1928/07/10 | 1928/07/10 | 001-012071-00352-005 |
| 2725 | 001000001290A | 名勝古蹟古物保存條例 | 國民政府-總類-內政法令-內政法令總目 | 內政部長薛篤弼呈國民政府為擬定名勝古蹟古物保存條例草案呈請核示 | 1928/07/10 | 1928/07/10 | 001-012100-00011-001 |
| 2726 | 001000001682A | 各類庫券發行條例(三) | 國民政府-總類-財政法令-公庫會計法令 | 河南省政府主席馮玉祥呈國民政府為呈復奉發財政部津海關二五附稅國庫券條例已通飭所屬一體知照 | 1928/07/10 | 1928/07/10 | 001-012430-00003-005 |
| 2727 | 001000001707A | 國貨銀行章程(二) | 國民政府-總類-財政法令-貨幣金融法令 | 中國國貨銀行籌備委員會常務委員孔祥熙宋淵源等呈國民政府為呈送中國國貨銀行招股章程請核准備案 | 1928/07/10 | 1928/07/10 | 001-012440-00013-001 |
| 2728 | 001000001707A | 國貨銀行章程(二) | 國民政府-總類-財政法令-貨幣金融法令 | 國民政府指令中國國貨銀行籌備委員會為中國國貨銀行招股章程准予備案 | 1928/07/10 | 1928/07/10 | 001-012440-00013-002 |
| 2729 | 001000001730A | 稅務公債條例 | 國民政府-總類-財政法令-公債法令 | 何民魂呈國民政府為修改煤油特稅短期公債名稱及條文 | 1928/07/10 | 1928/07/10 | 001-012470-00013-011 |
| 2730 | 001000002052A | 華中各省共產黨活動案(四) | 國民政府-總類-共黨活動-共黨活動總目 | 戰地政務委員會函國民政府秘書處為共黨黃炳皋等五人請拿辦一案本會職員並無黃炳皋等其人 | 1928/07/10 | 1928/07/10 | 001-014500-00014-005 |
| 1817 | 002000000313A | 革命文獻—底定京津 | 蔣中正總統文物-革命文獻-北伐時期- | 李宗仁電蔣中正復馮玉祥曰吾輩責任所在惟遵照蔣中正意旨 | 1928/07/10 | 1928/07/10 | 002-020100-00021-107 |
| 1818 | 002000000315A | 革命文獻—軍事善後 | 蔣中正總統文物-革命文獻-北伐時期- | 蔣中正電宋子文先發第一集團軍裁兵費一百五十萬元 | 1928/07/10 | 1928/07/10 | 002-020100-00023-025 |
| 1819 | 002000000316A | 革命文獻—東北易幟 | 蔣中正總統文物-革命文獻-北伐時期- | 張學良電蔣中正京奉通車可否早日開行或分段通車祈請路局協商一切 | 1928/07/10 | 1928/07/10 | 002-020100-00024-013 |
| 1820 | 002000000317A | 革命文獻—黨務:重要會議及清黨 | 蔣中正總統文物-革命文獻-北伐時期- |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通電該黨五中全會延期另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亦延期 | 1928/07/10 | 1928/07/10 | 002-020100-00025-022 |
| 373 | 001000003799A | 北伐有功人員褒卹案(一) |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國民政府秘書長呂苾籌函軍事委員會關於撫卹方榮汶一案經遵章填具調查表證明書等件請查照辦理 | 1928/07/10 | 1928/07/10 | 001-036000-00017-027 |
| 374 | 001000003864A | 革命先烈褒卹案(十一) |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江西省政府主席朱培德等呈國民政府懇將烈士張世膺徐秀鈞鍾震川照陸軍上將陣亡例給卹並予擇地改葬 | 1928/07/10 | 1928/07/10 | 001-036000-00082-012 |
| 375 | 001000003883A | 革命先進褒卹案(十四) |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國民政府秘書長呂苾籌函檳榔嶼閱書報社為另錄國府明令褒揚烈士陳新政原令電文希察收見復 | 1928/07/10 | 1928/07/10 | 001-036000-00101-013 |
| 181 | 001000004345A | 國民政府委員會會議議事日程(九) | 國民政府-行政(秘書與總務)-中央機關會議-中央機關會議總目 | 國民政府委員會第七十八至八十二次會議議事日程 | 1928/07/10 | 1928/07/10 | 001-046100-00041-001 |
| 332 | 001000004562A | 著作權審查註冊法令解釋 | 國民政府-內政-著作權審查-登記註冊 | 法制局局長王世杰函國民政府秘書處關於內政部呈為該部辦理著作物註冊事項應請解釋四條案似以發交最高法院查照辦理為宜請轉陳鑒核 | 1928/07/10 | 1928/07/10 | 001-050110-00001-007 |
| 1680 | 002000000492A | 事略稿本—民國十七年七月 | 蔣中正總統文物-文物圖書-稿本(一)- | {#蔣中正#}與{#馮玉祥#}等討論收束軍事方案及對奉和平統一策略,蔣中正電{#宋子文#}望北來磋商中交二行正副總裁人選並催於二五券外另籌款分交各軍又電馮玉祥等嚴飭所屬勿佔用車輛扣留站款等 | 1928/07/10 | 1928/07/10 | 002-060100-00012-010 |
| 651 | 001000005595A | 日本侵略山東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國際軍事-敵國軍事侵華 | 外交部函國民政府秘書處為請令轉飭交涉撤退駐濟日兵一案正在進行交涉請查照 | 1928/07/10 | 1928/07/10 | 001-070550-00004-019 |
| 3058 | 002000001424A | 一般資料—民國十七年 (七)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檔案-一般資料- | 何應欽電蔣中正本校等第三隊畢業生擬分發第四十第四十四第一第九第四十六軍見習等 | 1928/07/10 | 1928/07/10 | 002-080200-00035-030 |
| 3059 | 002000001424A | 一般資料—民國十七年 (七)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檔案-一般資料- | 軍事善後意見書 | 1928/07/10 | 1928/07/10 | 002-080200-00035-031 |
| 3819 | 002000002082A | 改革政經 (二)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國家建設 | 某人電蔣中正報告府會議決事項裁兵善後委員會條例及新疆省府組織人事及民國十六年以前田賦及任朱兆莘為外交部次長與通緝王揖唐曾毓雋吳光新等十二人 | 1928/07/10 | 1928/07/10 | 002-090102-00011-016 |
| 3820 | 002000002082A | 改革政經 (二)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國家建設 | 國民政府秘書處電蔣中正閻錫山等報告中央最近政情摘要制訂及公布裁兵善後條例等事項 | 1928/07/10 | 1928/07/10 | 002-090102-00011-040 |
| 3821 | 002000002082A | 改革政經 (二)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國家建設 | 蔣中正電宋子文速與二行正副總裁磋商解決財政拮据問題並請電錢雋逵另籌二百萬元分交各軍 | 1928/07/10 | 1928/07/10 | 002-090102-00011-051 |
| 3822 | 002000002129A | 領袖指示補編 (六)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領袖指示 | 蔣中正電馮玉祥等京漢鐵路亟待整補嚴飭所屬勿再占用車輛扣留站款各項利權統歸該路管理局全權處理 | 1928/07/10 | 1928/07/10 | 002-090106-00006-293 |
| 105 | 001000006159A | 學校申請撥建校舍 | 國民政府-教育(文化)-教育總綱-校舍 | 大學院長蔡元培函國民政府秘書長呂苾籌為擬將北平蒙藏院舊址撥為中法大學校舍 | 1928/07/10 | 1928/07/10 | 001-090072-00001-001 |
| 182 | 001000004345A | 國民政府委員會會議議事日程(九) | 國民政府-行政(秘書與總務)-中央機關會議-中央機關會議總目 | 國民政府委員會第七十八至八十二次會議議事日程 | 1928/07/10 | 1928/07/24 | 001-046100-00041-000 |
| 2731 | 001000001290A | 名勝古蹟古物保存條例 | 國民政府-總類-內政法令-內政法令總目 | 名勝古蹟古物保存條例 | 1928/07/10 | 1928/09/07 | 001-012100-00011-000 |
| 2732 | 001000001707A | 國貨銀行章程(二) | 國民政府-總類-財政法令-貨幣金融法令 | 中國國貨銀行招股章程 | 1928/07/10 | 1929/11/04 | 001-012440-00013-000 |
| 424 | 020000003180A | 中希通好條約 | 外交部-歐洲司-希臘-外交 | 國民政府秘書處函外交部檢傳國民政府第八十一次委員會議議決我與希臘通好條約內容事,外交部函駐法公使{#高魯#}關於希臘政府對於中希通好條約提出辦法與我方意旨不符案,行政院令外交部檢發中希通好條約,外交部呈國民政府檢請派駐法公使{#高魯#}重簽中希通好條約並請頒發全權證書,駐法公使館呈外交部檢呈簽定中希條約情形檢附有關資料,外交部呈國民政府呈請互換中希通好條約批准文件、全權證書等相關函件 | 1928/07/10 | 1932/01/09 | 020-040602-0001 |
| 2733 | 001000000566A | 特種考試法(二)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考銓法令 | 外交部駐外使領館職員考試簡章,駐外使領館職員任用考試條例,特種考試助產士考試條例,{#劉濟平#}呈為建議中醫考試章程草案,特種考試文書人員考試規則,外國人應醫事人員檢覆辦法及應農工礦業技師檢覈辦法及考試條例,派遣國外實習農工礦業技術人員考試辦法,特種考試社會工作人員考試規則 | 1928/07/10 | 1945/11/17 | 001-012041-00009-000 |
| 106 | 001000006159A | 學校申請撥建校舍 | 國民政府-教育(文化)-教育總綱-校舍 | {#盧炳烈#}呈請籌助巴黎大學中國學舍建築費並委其為建築師,{#馮庸#}請撥北平陸大舊址為校舍,{#戴傳賢#}提將建設委員會所支經費作建設京市小學校舍辦理情形,{#蕭芹#}等籌募建築大溪溝鎮中心學校校舍,{#閔和敷#}等請飭雲陽縣府收回遷移中心學校校舍成命,{#謝祖堯#}等請撥款修復校舍校具,{#李廷玉#}等呈請撥借敵產兩處作為校舍 | 1928/07/10 | 1946/01/21 | 001-090072-00001-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