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28:19280705:19280705-a-roc-aaa-001-中华民国史大事记



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280705

7月5日

国民党中常会第一五二次会议议决追认民国《刑法》展期两月,由原定之7月1日展至9月1日施行案;通过停止新闻检查案。

△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指示国民政府,查禁《灯塔》周刊。

△ 蒋介石电冯玉祥、阎锡山、李宗仁,主张裁兵救国,称:“今日非裁兵无以救国,非厉行军政财政之统一无以裁兵”,要求与全国人士切实合作裁兵。

△ 蒋介石电上海全国经济会议常务委员会,赞同该会议来电所提裁兵及统一财政之主张,表示“当与各同志一致努力,决不稍存私意以负人民责望之殷”,并望早日将裁兵公债办妥,以促进行。

△ 蒋介石就安福系在天津、大连假托段祺瑞名义进行反革命活动致函警告段祺瑞“爱惜令名,善用勋望,以图革命之基,而奠共和之实”,“勿为奸邪宵小所误”。10日,段复函蒋称,津、连妨碍革命之举,绝非所闻,亦非所乐闻。

△ 蒋介石下令没收中兴煤矿公司。第一集团军克复枣庄后,战地政委会委俞飞鹏为整理该矿委员会主任,与该公司议定,由公司报效军饷百万,未能实现。蒋介石以该公司希图阻挠军饷为由,遂于是日下令将该公司所有财产一律充公,并责成俞飞鹏负责接收。

△ 冯玉祥自保定致电国民党中央,提出收拾时局六项意见:一、统一军政,取消各集团军总司令、各方面军、各军团总指挥名义,以军或师为军制最高单位。二、组织裁兵委员会,规定裁兵条例应为枪械不全者裁,老弱不堪者裁,纪律不佳者裁,而不按比例裁。裁兵前严禁招兵及收编敌军残部补充实力。三、打破地方割据恶习,统一财政、政权,政治方面以党治国,不可以党员治国,经济方面确定预算,公开用途,平均支配。四、对外方针应不亢不卑,废除不平等条约,不可逆来顺受,忍辱负重,一味退缩。五、整理党务,统一意志。六、今后地方政治设施应蠲除苛捐杂税,清乡剿匪,振兴水利,提倡职业教育。

△ 红军朱德部4日由宁冈、永新向遂川转移,是日湘军程泽润、熊震部攻陷宁冈,10日陷永新。

△ 杭州之江大学美籍主办人坚持设宗教科,校董不同意,是日开特别会议议决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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