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280612
6月12日
国民政府发表《对内施政方针》之通电,声称北伐完成后,政府将立即实行之事,约有五端:一、厉行法制;二、澄清吏治;三、肃清匪盗;四、蠲免苛税;五、裁减兵额。
△ 国民政府任命张荫梧为北京警备司令,傅作义为天津警备司令。
△ 国民政府外交部分别致电驻外各公使,令仍维持原职,并将使领馆国旗改悬青天白日满地红国旗。
△ 阎锡山派员与张宗昌、褚玉璞之代表商定直鲁军和平退出天津之五项办法,第三集团军接收天津。张宗昌与褚玉璞所率之直鲁军退出天津,表示愿接受和平。阎锡山遵照国民政府和平接收天津之指示,派南桂馨为代表,与张、褚之代表贾济川、关麟书商定直鲁军退出天津之五项办法。是日,第三集团军接收天津,阎将五项办法电告军事委员会及蒋介石,并请令第一、第二集团军切实执行。该项办法为:“一、直鲁军为免蹈济南覆辙,不可在天津作战;二、自动退出天津,交晋军维持治安;三、自签字日起开始撤退,约定一星期完全撤完。但撤退时,无论何方,不许追击、抄袭及军事行动;四、如有违第三条者,晋负阻止之责;五、晋军未到时,由直鲁军留精炼一部维持,以地方民意团体主持之,此项军队撤退时,晋负保护之责。”并请令知第一、二集团军切勿追击、抄袭直鲁军。
△ 冯玉祥电国民政府外交次长唐悦良条陈奉军鲍毓麟旅被缴械之经过及理由七项,其要项为:韩总指挥接国府允许使团担保鲍旅安全之电令,已在该部缴械鲍旅武装之后,并非有意抗命;韩部既未奉到命令,自无坐视势穷力尽之敌人携械退却、遗患他日之理;此次鲍旅事件,纯系使团袒敌行为,北京政府向受使团卵翼,仰承鼻息,颐指气使,无所不用其极,弟昔居北京,身经目击,每为痛心疾首,此次革命军进至京、津,必须不亢不卑,力矫此弊。冯并望将所陈七条婉陈谭延闿及中枢诸公,斟酌答复使团。
△ 日本陆军省发表公报,诬指张作霖被炸事件之制造者,“当系南方之便衣人员无疑”。
△ 阎锡山委任徐源泉为第三集团军第十一军团总指挥。
△ 李宗仁电谭延闿、蒋介石陈述对时局意见:一、对奉用政治手腕解决;二、军队收束,只重国防;三、政治力求建设;四、外交期达废旧约目的;五、党务整齐理论,统一意志;六、国民会议急事准备;七、党外不究既往,党内悉泯猜疑。最后主张俟各地建设粗具规模再集权中央。
△ 阎锡山电国民政府及蒋介石,请速饬各部院派员北来接收北京各机关印信、文卷、图书。13日,国民政府派国府委员周震鳞率同秘书杨熙绩等14人前往北京接收前总统府、国务院及各部院之各机关一切事务,并令杨熙绩为主任,禀承周震鳞妥为办理。
△ 战地政务委员会主席蒋作宾抵北京,表示决在北京组直隶省政府、政务委员分会及市党部,原市党部指导员须经中央党部审定与任命。又谓战地政委会以彻底改革为惟一职志,至统一政权,则权待省政府成立即交代之。13日,战地政委会移至北京办公。
△ 财政部为裁撤麦厘,征收麦粉特税,缮具由部颁之《征收麦粉特税条例》15条,呈请国民政府备案,是日国民政府批准备案。
△ 张宗昌、褚玉璞率直鲁联军残部五万余人,自天津向芦台、宁河撤退。
△ 直鲁残兵在天津骚扰,商民闭户,电车停驶。阎锡山据傅作义、南桂馨增兵要求,13日派孙传芳旧部陆殿臣、何绍南两旅开抵天津与直鲁残兵激战,至14日,直鲁残兵不支,退向西郊外。15日,第三集团军第十五军第十四师一团兵力由北京赴天津协同维持治安。16日,天津秩序恢复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