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28:19280221:19280221-h-roc-s27-002-杨水心日记
杨水心日记>19280221
午后十时廿一分ノ车,同红蝶【1】去台中买品,亦适阿金样亦来伯汾【2】样ノ宅,为我亦到,至六时二十分ノ车归雾。
【注】
【1】红蝶:林献堂家的女佣人。
【2】伯汾:蔡伯汾,字光展,一八九五~1984年,台中清水人,为蔡莲舫次养子。
五岁时曾随父亲赴日参与明治天皇之丧礼。
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法科毕业,1919年任司法官试补,在大阪地方裁判所任职,1923年升任判事,是台湾人中第一个判事。
1924年回台,于台中市开业,后转台北执业。
战后仍继续任律师,担任台北市律师公会理事长。
二二八事件时,担任被告原台中地方法院庭长饶维岳与台中典狱长兼看守所长赖耿辉的辩护律师,两人终于获判无罪。
1948年任律师公会常务理事、监事。
除执律师业外,亦擅棋术,领有日本棋院初段之文凭。
另兼台北中山基督教会长老一职。
妻林月波,为雾峰林资彬姊,两人于1933年10月签离婚和解书,结束婚姻关系。
后与同为基督教友的王蜜结婚。
(许雪姬、杨丽祝、赖惠敏着,《续修台中县志.卷九:人物志》,页一八六~一八七,许雪姬,〈蔡伯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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