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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192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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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9271207
12, 7(一一,一四)
甲、吴敬恒、蔡元培、李煜瀛、张人杰、李宗仁检举汪兆铭、顾孟余、陈公博,请停止其出席第四次中央委员全体会议。
乙、南京军事委员会派李济琛率陈铭枢、白崇禧、黄绍竑,三路攻张发奎等,平粤乱。
丙、李济琛、白崇禧在上海向各界宣称第三国际谋再以广东根据地,谭平山等均在香港,非拿办或驱逐附逆之粤方委员不可。
丁、广州政治分会宣布李济琛罪状,免其本兼各职,呈请四全会处分,并改组广东省政府。
戊、张宗昌得津浦路孙传芳军及于学忠军之援助,击退围攻徐州之国民联军。
己、曹万顺第十七军及李明扬师进攻海州占大伊山。
庚、朝鲜人因吉林取缔韩人,受人煽动,发生排斥在韩华人暴动。
相关人物:蔡元培 汪兆铭 白崇禧 李宗仁 李煜瀛 孙传芳 张人杰 张宗昌 张发奎 曹万顺 陈公博 陈铭枢 黄绍竑 谭平山 顾孟余 于学忠 李明扬 吴敬恒 李济深
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271207
12月7日
四中全会预备会议是日复延会。宁方委员谭延闿等邀非粤派委员21人在沪南园晚餐,蒋介石、胡汉民、张静江、戴季陶未到。席间吴敬恒发言,主张中央特别委员会自动宣布取消。次由谭延闿报告连日南园会议经过。孙科提出停止粤派委员出席案。李济深、李宗仁认为粤变与共党有关,主张竭全力解决,词甚激烈。于右任、柏文蔚意主调停,劝勿分裂。多数意见主张:一、粤方委员应自动退出中央执监会议议席;二、执监会议开会地点须在南京;三、粤事决以武力解决;四、粤方委员退出议席后,应请胡汉民、程潜、陈嘉祐、萧佛成迅速出席。
△ 朝鲜亲日分子借口吉林取缔鲜人煽动排华,居住朝鲜南部华侨陆续撤退,经由仁川归国,其数达三四千人。14日,仁川突有十二三人一团之朝鲜人十余团,随处殴打卖菜之华人,受伤者数十人,日警并未制止。15日,暴徒啸聚数达千人,进击仁川外里华人住所,无一家不受其害,华侨受重伤者六七十名,轻伤者百数十名。16日,中国驻仁川领事分馆与商务总会商妥,将华侨集中收容避难。
△ 广州秘密举行工农兵代表会议,到代表80余人,选出工农兵代表执行委员会名单,决定12月13日举行武装起义。后因事泄,张发奎有解除教导团武装之说,乃决定将起义日期提前至11日。
△ 国民政府明令组织“一一二二”惨案特别法庭,以党部代表二人、江宁法院院长、军委会军法处长、江苏省府代表一人、南京市府代表一人、工农商学妇五团体代表各一人,共11人组成。
△ 湖北党务整理委员会通告,派柴晓泉等接收鄂省党部,郭英等接收武昌市党部,周济之等接收省农协会,李鹧升等接收省商协会,田逸生等接收省店员总会,毛道生等接收汉口市店员总会,王承绪等接收汉口市学联会,各接收人员限是午到会接收。
△ 何应钦离沪赴津浦路前线指挥攻徐军事。12日,何令津浦路各军向徐州总攻。
△ 奉方派代表周望瑛等入涿州,与傅作义洽和。9日,傅作义正式提出开城条件,较重要者有三:一、围城奉军于谈判条件签字后六小时内退至距城十里以外;二、准许城内晋军携带武器退往山西境内,沿途奉军不得阻滞及袭击;三、奉军入城签字代表,须为师长以上军官,保证履行条件。万福麟以条件过苛,未予答复。11日,奉方决定武力解决。
△ 奉天全省商工外交后援会通电反对日本以“满铁”名义向美国举债经营吉会各路,内称:日本侵略满蒙,“近者复由满铁会社以整理铁路为名,向美国举行六千万元借款,冀以日美经济之协作,促进满蒙政策之实现,斯种借款果得成立,非特华会之精神扫地,即满蒙之覆亡亦立至矣。”
△ 北京外交团会议,以华北战事延长,决合力防卫天津租界。
蒋中正日记>19271207
1927年12月07日
上午会客,与力子商议宣言,与静兄商时局。
下午往访庸之兄,与子文商时局,与爱乘车访佃信夫。
晚宴客。
余决心不出。
白逆狡诈,张李皆中其计,不之省也。
应以余知其奸叛,乃欲求回防,允见之。
周树人日记>19271207
1927年12月07日
晴。
午后有麟来,付以致蔡先生信。
谭延闿日记>19271207
十二月七日晴 寒暑计四十三度 十一月十四日 八时起。
廖湛莹来,易吟邨来,雷孟强来,朱益之来。
见王允恭於楼上书房。
下见贺贵严,雷孟强复来,久谈。
李德邻来,季光恩者随至,坐之廊下。
客去已二时,乃至大武家小饮,吕满、袁六、大毛咸在。
饭后,偕大武、吕满、绳、秋至大世界,看小狮及大龟,龟已蛰伏,狮尚威重。
游览一周,非复昔时景况。
又至所谓天韵楼者,俞三、曾大、叔乾方在,打诗宝,大武辈亦入坐,余遂出至南园。
到者三十余人,待蒋、张、李不至,乃入座。
餐毕,稚晖起演说,非复前日之激昂,其中必有缘故矣。
哲生、右任、烈武、应潮、德邻、真如、(梯云)皆发言,余亦有说,决定明日开会而散。
复与敬之、健生、李、孙、何、陈、杨、方、王商军事计画,散已一时半。
车冻,久乃得行,到家二时后,睡已二时半矣。
出处:1927年非庵日记第四之下 801~802页
斯大林年谱>19271207
1927年12月07日
在十五大会议上作关于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报告的结论。
他说,反对派“自绝于党”,这没有什么可怕。
“如果看看我们党的历史,那就可以明白,在我们党的每次严重转折关头,总有一部分老的首领从布尔什维克党的车子上摔下去而让位给新起的人物。
??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在转折时保持平衡的。”
民国文件目录>19271207
| no | 入藏登錄號 | 卷名 | 檔案系列 | 題名摘要 | 卷件開始日期 | 卷件結束日期 | 數位典藏號 |
|---|---|---|---|---|---|---|---|
| 69 | 001000006694A | 商業公司註冊暨取締華商向外註冊辦法 | 國民政府-經濟-經濟總綱-商業法規 | 國民政府秘書處函財政部為公司註冊暫行規則於商情法例均有未洽請設法救濟並條陳意見三項 | 1927/12/07 | 1927/12/07 | 001-110025-00001-012 |
| 11560 | 116000000059A | 北伐清黨始末與國府遷寧案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劉棫等電閻錫山上海開執監預備會出席者三十餘人 | 1927/12/07 | 1927/12/07 | 116-010101-0035-279 |
| 11561 | 116000000063A | 北伐西北軍東進案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劉棫電閻錫山徐州政府接濟子彈一百萬發日本又有出兵訊息 | 1927/12/07 | 1927/12/07 | 116-010101-0039-256 |
| 11562 | 116000000067A | 北伐北方軍參戰案(二)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傅作義電閻錫山涿糧缺乏民有饑斃及投井自縊者兵士饑餓交迫 | 1927/12/07 | 1927/12/07 | 116-010101-0043-329 |
| 11563 | 116000000067A | 北伐北方軍參戰案(二)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馮玉祥電閻錫山前方報告張宗昌等均圍在徐州城內如可就擒乃快事 | 1927/12/07 | 1927/12/07 | 116-010101-0043-330 |
| 11564 | 116000000067A | 北伐北方軍參戰案(二)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李景林電閻錫山弟稍事拼擋道路一通即行星夜北上特聞 | 1927/12/07 | 1927/12/07 | 116-010101-0043-338 |
| 11565 | 116000000067A | 北伐北方軍參戰案(二)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閻錫山電復台壽民等此間三五萬之棉衣給養尚可勉力供應希轉 | 1927/12/07 | 1927/12/07 | 116-010101-0043-339 |
| 11566 | 116000000067A | 北伐北方軍參戰案(二)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台壽民等電閻錫山程指揮願抽一部由京漢北伐惟給養棉衣等困難 | 1927/12/07 | 1927/12/07 | 116-010101-0043-340 |
| 11567 | 116000000068A | 北伐北方軍參戰案(三)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李烈鈞電閻錫山向來國府委員由中央黨部決定發表手續稍待商 | 1927/12/07 | 1927/12/07 | 116-010101-0044-004 |
| 11568 | 116000000068A | 北伐北方軍參戰案(三)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李烈鈞電閻錫山徐州克復後刻正合力肅清殘寇 | 1927/12/07 | 1927/12/07 | 116-010101-0044-005 |
| 1237 | 001000000432A | 誣告治罪法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刑事法令 | 國民政府秘書處函司法部有關中國國民黨中央特別委員會秘書處函復為誣告治罪暫行條例案並未經中央政治會議通過 | 1927/12/07 | 1927/12/07 | 001-012032-00001-006 |
| 1238 | 001000000825A | 軍事機關給與法令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行政法令 | 軍事委員會常務委員李宗仁等呈國民政府常務委員為擬具軍官佐士兵給與表請查核公布 | 1927/12/07 | 1927/12/07 | 001-012070-00021-001 |
| 1239 | 001000000908A | 副官處參事處組織法令案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組織法令 | 國民政府函參事處為參事會議規則一案准予備案 | 1927/12/07 | 1927/12/07 | 001-012071-00055-013 |
| 1240 | 001000001879A | {#謝瘦秋#}遇刺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黨務活動-黨務活動總目 | 國民政府秘書處函首都各界為謝案伸雪提高黨員大會執行委員會為據來函請撥經費由處婉卻 | 1927/12/07 | 1927/12/07 | 001-014000-00034-018 |
| 1241 | 001000001879A | {#謝瘦秋#}遇刺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黨務活動-黨務活動總目 | 首都各界為謝案伸雪提高黨員大會代表大會電國民政府秘書處有關林壽昌等背黨殺害謝瘦秋一致伸雪 | 1927/12/07 | 1927/12/07 | 001-014000-00034-019 |
| 1242 | 001000001882A | 民國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慘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黨務活動-黨務活動總目 | 國民政府令司法部軍事委員會江蘇省政府南京特別市政府飭組織特別法庭辦理一一二二慘案 | 1927/12/07 | 1927/12/07 | 001-014000-00037-005 |
| 1243 | 001000001883A | 民國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慘案(二) | 國民政府-總類-黨務活動-黨務活動總目 | 南京特別市商民協會呈國民政府為對一一二二慘案被彈斃命家屬應請設法救濟 | 1927/12/07 | 1927/12/07 | 001-014000-00038-021 |
| 1429 | 002000000485A | 事略稿本—民國十六年九至十二月 | 蔣中正總統文物-文物圖書-稿本(一)- | {#蔣中正#}訪{#佃信夫#}後會{#邵力子#}{#張人傑#}等並允{#白崇禧#}要求回防武漢 | 1927/12/07 | 1927/12/07 | 002-060100-00005-096 |
| 436 | 001000005618A | 軍政情報(三)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情報-情報資料 | 國民政府秘書長連聲海函軍事委員會為第四十三軍長李燊電懇速撥濟子彈數十萬發以資工作一案函達查照辦理 | 1927/12/07 | 1927/12/07 | 001-071040-00004-015 |
| 437 | 001000005618A | 軍政情報(三)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情報-情報資料 | 陳紹寬電呈國民政府為王部聞我艦隊馳至已向宜竄請派隊堵截 | 1927/12/07 | 1927/12/07 | 001-071040-00004-016 |
| 438 | 001000005743A | 軍費撥發(一) | 國民政府-國防(軍事)-經理補給-撥借 | 國民政府秘書處函軍事委員會及財政部為請速撥給馮總司令餉彈案奉諭交軍委會及財政部速予接濟 | 1927/12/07 | 1927/12/07 | 001-073204-00001-025 |
| 1244 | 001000000825A | 軍事機關給與法令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行政法令 | 軍事委員會等呈擬具軍官佐士兵給與表及陸海空軍技術官薪給暫行規則,軍政部呈送軍用器材代金給與規則及軍用技術人員給予補助金暫行規則 | 1927/12/07 | 1930/07/02 | 001-012070-00021-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