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271205
12月5日
四中全会三次预备会因不足法定人数流会,宁派、桂派委员谭延闿、李济深、蔡元培、李石曾、李宗仁、何应钦、孙科、张静江、伍朝枢、吴铁城相约不出席,在南园李济深寓会商对粤。6日,谭延闿等10中委续开谈话会,决对粤讨伐,并拟迫与粤变有关之何香凝等九委退出预备会,交监察委员会查办。三次预备会再延期一天。时隐寓在沪之徐谦,致函预备会议质问不使参加之理由,并攻讦汪历来袒共之事实。
△ 国民政府常务委员蔡元培、谭延闿、李烈钧三人发表《一一二二惨案宣言》,自称为“待罪委员”,表示对惨案之牺牲者,比“五卅”与“三一八”两案的牺牲者加倍的悲痛,要负责办理此案,对将来保障人权的手续要严密规定。
△ 谢持、邹鲁、居正等向国民政府会议提出对南京惨案之提案。
略谓“一一二二”惨案,曾于23日、25日两次提请政府讨论究办,迄今未得主使与应负责任者,而别有用心者遂“诬指邹鲁、覃振、居正、谢持四人等为主使,其他同志某某等为实施,奔走呼号,传单标语应有尽有,大有造成积非成是之势,推彼辈用心,无非志在扩大范围,破坏党国大计”,要求即付讨论,令催办理此案各机关迅速办理。
△ 国民政府公布《中国与日斯巴尼亚国未订新约前临时办法》七条,要点为保护在华西侨,西侨须服从中国法律,讼事照无约国办理,西货按无约国税率纳税等。
△ 国民政府公布《财政部有奖公债条例》,定额500万元,用作补助国库,指拨教育、储蓄银行基金及兴办实业。此项公债前两年定为月息一分,即以两年利息全数拨充奖金,两年以后每三个月抽签偿还本金一次,两年内分八次偿还,不另给息。
△ 第十一军由闽回粤讨伐张(发奎)、黄(琪翔),李济深任第十一军军长,陈铭枢为东路总指挥,节制钱大钧、陈济棠两部,会同西路黄绍竑、南路徐景棠,合攻广州。
△ 厦门国民党市党部暨民众团体联席会议电国民政府,请通缉参预粤变之顾孟馀、陈公博等。
△ 第三十七军军长陈调元奉令调第一师岳盛宣部、第三师谈经国部及第二师第五团往当涂、宣城、芜湖一带,堵截入皖之王天培旧部第十军;第二路总指挥白崇禧亦派大队在浙边防堵,以防该军自皖入赣去粤。次日,第十军被陈调元部包围于芜湖、当涂之间。11日,第十军表示服从,军委会令杨胜治所率一部归何应钦指挥,调津浦路前线。
△ 第十二军任应岐部一个师袭击黄安县城,工农革命军鄂东军总指挥潘忠汝、中共黄安县委书记王志仁等牺牲,鄂东军撤出黄安城,29
日转移至黄陂县木兰山地区,改番号为中国工农革命军第七军,吴光浩任军长,戴克敏任党代表,汪奠川任参谋长。
△ 四川省立各校因经费无着,全体罢课。省署政务厅是日召集各校长、教职员会议,教育厅长万克明因拒绝学联会代表列席被殴。
△ 上海中外纱厂,计华商25家,英商四家,日商32家,为统一对付工人罢工,于是日成立上海纱厂业联合委员会。
△ 奉军将领张学良、韩麟春自保定急电北京国务院总理潘复请免奢侈品特捐,谓此捐众怨沸腾,“倘竟因此而酿成市变,非惟贻讥笑于友邦,抑亦留污点于史册”。
△ 直隶省钞停止兑现,各征收机关一律征收现洋,省署政务厅决定市面流通可由总商会或银钱业自由规定行市,互相授受。6日,省署因总商会副会长王君直等与省署政务厅长交涉结果,准搭放省钞二成,完纳捐税,收回省钞即行销废,不再发行。
△ 美商信济银行在哈尔滨成立,资本美金10万元,专营商业银行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