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年月日>19271124
上一日:19271123-年月日
下一日:19271125-年月日
分析思考>19271124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9271124
11,24(一一,一)
甲、在上海之中央执监委员由汪兆铭、谭延闓、蒋中正、李济琛发起,今日开谈话会,定12月03日至05日在上海开四次全会预备会,是日戴传贤、何香凝自粤来沪。
乙、沿运河北进之第26军陈焯部进攻宿迁之直鲁军。
丙、豫东国民联军大举反攻,左路孙良诚、刘镇华、马鸿逵部夺回考城,击毙直鲁军军长潘鸿钧等(11,25),乘胜入山东(12,2 围曹县)。右路鹿锺麟、庞炳勋败张敬尧等於杞县以东。
丁、李宗仁、程潜协商结果,以李部第19军军长胡宗铎任武汉卫戍司令。
戊、汉口英领事声明英国无派兵来汉意。
己、北京之中日满蒙交涉,仍在秘密进行中。
相关人物:程潜 谭延闓 汪兆铭 何香凝 李宗仁 胡宗铎 孙良诚 马鸿逵 张敬尧 鹿锺麟 刘镇华 蒋中正 陈焯 戴传贤 庞炳勋 李济深 潘鸿钧
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271124
11月24日
谭延闿、蒋介石、汪精卫、李济深联名在上海召集国民党第4次中央执行委员全体会议谈话会,到中央执监委员23人。
胡汉民、李烈钧未出席。
决定下月03日至05日在上海开四中全会预备会,并邀未列席谈话会之中委如期莅会。
上海市区各党部、全国学生总会、上海学生联合会、南京市区各党部等派代表向与会各委员请愿,其要点为:
一、促开中央全体会议;
二、拥护汪、蒋及中央各委团结;
三、肃清腐化的西山会议派;
四、请蒋调解粤事纠纷;
五、惩办南京惨案主谋。
会议议决,公推谭延闿、蔡元培即日查办南京惨案。
蒋介石就此事发言,称此案如何处理,为革命生死问题,不能坐视,如无正当办法,虽诉之革命手段,亦所不惜。
△ 南京各界组成“一一二二”惨案后援会,参加单位有南京各区党部、中央党务学校、学联等。
是日该会派代表五人到沪,向四中全会谈话会陈述惨案经过,要求缉凶,指西山会议派之特别委员邹鲁、居正、谢持、覃振、傅汝霖、潘宜之、王昆仑等人为该案之主使者。
27日,该会发行《救党特刊》,宣传打倒特别委员会,内列“潘宜之屠杀民众之铁证”一栏,称系潘下“市民暴动着武力解决”之手谕。
△ 国民政府外交部照会西班牙驻法国公使德佩里蒂·德拉罗科,声明1864年10月10日所订中国、日斯巴尼亚(西班牙)条约期满作废。
△ 国民政府交通部在上海设立监督招商局办公处,由部长王伯群兼任监督,赵铁桥充任总办。
△ 程潜、李宗仁派袁家普、廖汉瀛赴湘接洽和平,是日抵长沙,与李品仙等晤谈,李表示服从。
27日,李品仙、何键等派代表曹伯闻偕袁家普等到汉,与程、李等商和平解决办法。
△ 李烈钧接见《新闻报》记者,称粤变不致影响大局,湘局大致底定,政府已决定抽调“西征军”七万以上,分两路加入“北伐”,并称党外无党、党内无派,为事实情理所不易办到,惟见解不同,应推诚谦和商洽。
△ 据《新闻报》讯:
浙江省党部与省政府训令各地严密防范缉获共产党。
嗣在绍兴破坏共产党机关,搜去浙江全省共产党员1300余人之总名册,其中大部分为青年学生,142名已被捕。
△ 省港罢工工人百余在广州露天集会,反抗政府解散罢工工人组织,遍插红旗,并散发反抗政府传单,工人邱生等25人被公安局当场捕去。
26日,广州当局派大队军警驱散省港罢工工人,将全市罢工工人之宿舍、饭堂取消;
公安局并于28日将八名工人枪杀。
国民革命军北伐大事记>19271124
1927年11月24日
冯玉祥以韩复榘、石友三为中路,鹿钟麟为右路,孙良诚为左路,迎击直鲁军。
是日,左路攻考城,将刘志陆、潘鸿钧部包围,至26日全歼该敌,俘获敌军二万余名,军长潘鸿钧亦被击毙。
中路击退褚玉璞部,26日进至砀山。
右路击破张敬尧部,27日收复归德。
是为第2次兰封战役。
刘少奇年谱>19271124
1927年11月24日
二十九岁
蒋中正大事长编>19271124
24日
蒋中正与谭延闿、汪兆铭、李济深四人发起,召开中国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谈话会,决定第2届中央执行委员第4次全体会议于12月初在上海召开预备会议。
相关人物:谭延闿汪兆铭李济深
出处:卷1 191页
蒋中正日记>19271124
1927年11月24日
叛逆叛逆!
上午会客后,与季新、子文谈话,往访组安。
下午往访法领事后,在寓中央执监会议谈话会,至六时后散会。
闻南京军队惨杀巡行民众,而以党务学校学生受死伤更多,不胜愤激,要求政府委员负责查办。
粤变,黄埔本校亦遭蹂躝,惨杀,何青年学生遭劫至此,决意恢复我十三年前秘密革命生活,领导群众与军阀与西山派奋斗也。
周树人日记>19271124
1927年11月24日
晴。
午后寄小峰信。
谭延闿日记>19271124
十一月廿四日晴 寒暑计六十度 十一月初一日 八时起。
林光裕来,吕满来,偕至大武家看报,小饮。
介石来,返家见之,谈甚切。
仍至大武家饭,乃赴梯云家,哲生、敬之、益之皆在,谈开会事。
三时,同至介石寓,开中央委员谈话会,汪、蒋、伍、孙、朱、李、于、丁、宋、周、朱、褚、何、缪执行委员,蔡、李、吴、张、邵、陈、陈监察委员,凡十三人,定预备会期,不及他案。
而沪宁党部来请愿者纷纷,以四代表入见,言南京开枪事,有义形於色者。
呜呼,噫嘻,我知之矣。
上灯乃散,余仍返家,煮麫食之。
杨幼京、方韵松、王勇公来,各有怀抱。
客去,偕曙邨往车站,吕满已来,大武、绳、秋、袁六来送。
九时三十分车行,与吕满谈顷之。
拟电稿,写日记,车行簸荡,遂有霸王鞭意。
十时半睡。
出处:1927年非庵日记第四之下 779~780页
民国文件目录-简体>19271124
文件列表于20211020采集自国史馆。
简体列表为TXT文件,供本地标注及检索用。
繁体列表为CSV文件,供复制后至检索平台查询用。
可复制繁体标题至国史馆检索系统查询对应文件。
| no | 入藏登录号 | 卷名 | 档案系列 | 题名摘要 | 卷件开始日期 | 卷件结束日期 | 数位典藏号 |
|---|---|---|---|---|---|---|---|
| 117 | 001000006323A | 司法机关设置(一) | 国民政府-司法-司法总纲-司法总目 | 行使江西高等法院院长职权张孚甲呈国民政府为呈报遵令成立江西高等法院日期惟司法厅尚未裁撤司法行政事务未准移交办理请鉴核 | 1927/11/24 | 1927/11/24 | 001-101900-00005-016 |
| 118 | 001000006323A | 司法机关设置(一) | 国民政府-司法-司法总纲-司法总目 | 兼代广西高等法院院长朱朝森呈国民政府为呈报遵令改组高审厅为高等法院暂用该厅旧印奉省府委任暂行兼代院长职务启印视事 | 1927/11/24 | 1927/11/24 | 001-101900-00005-018 |
| 119 | 001000006478A | {#陈海澄#}通敌事件(一) | 国民政府-司法-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总目 | 国民政府秘书长连声海函江宁地方法院为中国国民党党员陈海澄请将陈少章等所控案件及辩状一并移送江宁地方法院以便诉讼进行一案奉谕照交 | 1927/11/24 | 1927/11/24 | 001-103000-00006-008 |
| 11483 | 116000000059A | 北伐清党始末与国府迁宁案 | 阎锡山史料-文件-电报-要电录存 | 刘棫电阎锡山现反对西山会议派宣言高喊打倒西山会议 | 1927/11/24 | 1927/11/24 | 116-010101-0035-259 |
| 11484 | 116000000063A | 北伐西北军东进案 | 阎锡山史料-文件-电报-要电录存 | 冯玉祥电阎锡山叔平兄愿赞助北伐敬悉此间接其来电多次 | 1927/11/24 | 1927/11/24 | 116-010101-0039-234 |
| 11485 | 116000000063A | 北伐西北军东进案 | 阎锡山史料-文件-电报-要电录存 | 崔廷献电阎锡山豫东激战韩复矩已率部回豫东作战 | 1927/11/24 | 1927/11/24 | 116-010101-0039-235 |
| 11486 | 116000000063A | 北伐西北军东进案 | 阎锡山史料-文件-电报-要电录存 | 此次北伐不但军事上合作到底即将来建设上亦决定合作到底 | 1927/11/24 | 1927/11/24 | 116-010101-0039-238 |
| 11487 | 116000000067A | 北伐北方军参战案(二) | 阎锡山史料-文件-电报-要电录存 | 李景林电阎锡山蒙兄宠召谊不容辞派戴联玺谒兄请示机宜 | 1927/11/24 | 1927/11/24 | 116-010101-0043-135 |
| 1158 | 001000000415A | 法院组织法(一) | 国民政府-总类-法令-司法法令 | 国民政府秘书处函司法部有关四川律师协会呈改良四川法院办法十二条一案奉谕交司法部 | 1927/11/24 | 1927/11/24 | 001-012030-00006-004 |
| 1159 | 001000000463A | 反革命治罪法(一) | 国民政府-总类-法令-刑事法令 | 浙江省政府电国民政府为特种刑事地方法庭办理反革命案件应依据何种法律判决并应否准律师出庭及任人旁听现正悬案以待请迅案 | 1927/11/24 | 1927/11/24 | 001-012032-00032-006 |
| 1160 | 001000000463A | 反革命治罪法(一) | 国民政府-总类-法令-刑事法令 | 绍兴律师协会电国民政府为会员邵嗣尧等因承特种刑事案件对于适用惩治土劣条例发生疑问请指示三种问题 | 1927/11/24 | 1927/11/24 | 001-012032-00032-008 |
| 1161 | 001000001198A | 财政部税务稽征机关组织法令案(一) | 国民政府-总类-法令-组织法令 | 财政部长孙科函国民政府秘书处为盐务署稽核总所稽核分所缉私局章程自应遵照办理 | 1927/11/24 | 1927/11/24 | 001-012071-00345-005 |
| 1162 | 001000001650A | 税捐业务处理法令(一) | 国民政府-总类-财政法令-税捐法令 | 财政部长孙科呈国民政府为拟订常关征收考成条例十九条请查照转陈鉴核公布 | 1927/11/24 | 1927/11/24 | 001-012410-00010-011 |
| 1163 | 001000001879A | {#谢瘦秋#}遇刺案(一) | 国民政府-总类-党务活动-党务活动总目 | 首都各界为谢案伸雪提高党权大会函国民政府秘书处为谢瘦秋伸雪案大会请担任经费壹仟元 | 1927/11/24 | 1927/11/24 | 001-014000-00034-014 |
| 1416 | 002000000485A | 事略稿本-民国十六年九至十二月 | 蒋中正总统文物-文物图书-稿本(一)- | {#蒋中正#}与{#汪兆铭#}等谈话后访{#谭延闿#}及在上海寓中开中央执监会议谈话会闻南京血花公园惨案极其愤慨 | 1927/11/24 | 1927/11/24 | 002-060100-00005-083 |
| 2436 | 002000001416A | 一般资料—民国十六年 (十三) | 蒋中正总统文物-特交档案-一般资料- | 周凤岐呈蒋中正与孙传芳合作共击直鲁军另集兵抗奉或提条件 | 1927/11/24 | 1927/11/24 | 002-080200-00027-050 |
民国文件目录-繁体>19271124
| no | 入藏登錄號 | 卷名 | 檔案系列 | 題名摘要 | 卷件開始日期 | 卷件結束日期 | 數位典藏號 |
|---|---|---|---|---|---|---|---|
| 117 | 001000006323A | 司法機關設置(一) | 國民政府-司法-司法總綱-司法總目 | 行使江西高等法院院長職權張孚甲呈國民政府為呈報遵令成立江西高等法院日期惟司法廳尚未裁撤司法行政事務未准移交辦理請鑒核 | 1927/11/24 | 1927/11/24 | 001-101900-00005-016 |
| 118 | 001000006323A | 司法機關設置(一) | 國民政府-司法-司法總綱-司法總目 | 兼代廣西高等法院院長朱朝森呈國民政府為呈報遵令改組高審廳為高等法院暫用該廳舊印奉省府委任暫行兼代院長職務啟印視事 | 1927/11/24 | 1927/11/24 | 001-101900-00005-018 |
| 119 | 001000006478A | {#陳海澄#}通敵事件(一) | 國民政府-司法-刑事訴訟-刑事訴訟總目 | 國民政府秘書長連聲海函江寧地方法院為中國國民黨黨員陳海澄請將陳少章等所控案件及辯狀一併移送江寧地方法院以便訴訟進行一案奉諭照交 | 1927/11/24 | 1927/11/24 | 001-103000-00006-008 |
| 11483 | 116000000059A | 北伐清黨始末與國府遷寧案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劉棫電閻錫山現反對西山會議派宣言高喊打倒西山會議 | 1927/11/24 | 1927/11/24 | 116-010101-0035-259 |
| 11484 | 116000000063A | 北伐西北軍東進案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馮玉祥電閻錫山叔平兄願贊助北伐敬悉此間接其來電多次 | 1927/11/24 | 1927/11/24 | 116-010101-0039-234 |
| 11485 | 116000000063A | 北伐西北軍東進案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崔廷獻電閻錫山豫東激戰韓復榘已率部回豫東作戰 | 1927/11/24 | 1927/11/24 | 116-010101-0039-235 |
| 11486 | 116000000063A | 北伐西北軍東進案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此次北伐不但軍事上合作到底即將來建設上亦決定合作到底 | 1927/11/24 | 1927/11/24 | 116-010101-0039-238 |
| 11487 | 116000000067A | 北伐北方軍參戰案(二)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李景林電閻錫山蒙兄寵召誼不容辭派戴聯璽謁兄請示機宜 | 1927/11/24 | 1927/11/24 | 116-010101-0043-135 |
| 1158 | 001000000415A | 法院組織法(一)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司法法令 | 國民政府秘書處函司法部有關四川律師協會呈改良四川法院辦法十二條一案奉諭交司法部 | 1927/11/24 | 1927/11/24 | 001-012030-00006-004 |
| 1159 | 001000000463A | 反革命治罪法(一)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刑事法令 | 浙江省政府電國民政府為特種刑事地方法庭辦理反革命案件應依據何種法律判決並應否准律師出庭及任人旁聽現正懸案以待請迅案 | 1927/11/24 | 1927/11/24 | 001-012032-00032-006 |
| 1160 | 001000000463A | 反革命治罪法(一)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刑事法令 | 紹興律師協會電國民政府為會員邵嗣堯等因承特種刑事案件對於適用懲治土劣條例發生疑問請指示三種問題 | 1927/11/24 | 1927/11/24 | 001-012032-00032-008 |
| 1161 | 001000001198A | 財政部稅務稽征機關組織法令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組織法令 | 財政部長孫科函國民政府秘書處為鹽務署稽核總所稽核分所緝私局章程自應遵照辦理 | 1927/11/24 | 1927/11/24 | 001-012071-00345-005 |
| 1162 | 001000001650A | 稅捐業務處理法令(一) | 國民政府-總類-財政法令-稅捐法令 | 財政部長孫科呈國民政府為擬訂常關徵收考成條例十九條請查照轉陳鑒核公布 | 1927/11/24 | 1927/11/24 | 001-012410-00010-011 |
| 1163 | 001000001879A | {#謝瘦秋#}遇刺案(一) | 國民政府-總類-黨務活動-黨務活動總目 | 首都各界為謝案伸雪提高黨權大會函國民政府秘書處為謝瘦秋伸雪案大會請擔任經費壹仟元 | 1927/11/24 | 1927/11/24 | 001-014000-00034-014 |
| 1416 | 002000000485A | 事略稿本—民國十六年九至十二月 | 蔣中正總統文物-文物圖書-稿本(一)- | {#蔣中正#}與{#汪兆銘#}等談話後訪{#譚延闓#}及在上海寓中開中央執監會議談話會聞南京血花公園慘案極其憤慨 | 1927/11/24 | 1927/11/24 | 002-060100-00005-083 |
| 2436 | 002000001416A | 一般資料—民國十六年 (十三)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檔案-一般資料- | 周鳳岐呈蔣中正與孫傳芳合作共擊直魯軍另集兵抗奉或提條件 | 1927/11/24 | 1927/11/24 | 002-080200-00027-0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