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27:19270514:19270514-a-roc-aaa-001-中华民国史大事记
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270514
05月14日
武汉国民政府公布《取缔擅行逮捕令》,规定逮捕须依以下手续:
一、司法机关依法执行;
二、武汉公安局奉上级机关命令执行;
三、当场拿获之现行犯,须交由政府之法定机关审讯。
△ 武汉北伐军主力在汝南、上蔡、东西虹桥与奉军接触。
△ 厦门各界会议决定积极进行收回鼓浪屿运动,并致电要求南京政府向各国公使提出收回办法。
△ 武汉国民政府公布《禁止擅行没收人民财产令》,规定:
凡不依《处分逆产条例》而擅行没收人民财产者,政府当予以严厉之制裁;
其为团体行动者,解散其团体,并对于负责之个人加以处罚。
年月日/1927/19270514/19270514-a-roc-aaa-001-中华民国史大事记.txt · 最后更改: 2025/07/29 19:45 由 127.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