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27:19270404:19270404-c-prc-aaa-003-刘少奇年谱



刘少奇年谱>19270404

1927年04月04日

出席武汉各团体紧急会议,报告对四三惨案遇难人员的安置及对日租界采取的办法。
会议决议由国民党湖北省党部、汉口特别市党部、中华全国总工会、湖北全省总工会等十七个团体组织武汉人民对日委员会,并向政府提出如下要求:
(一)即刻撤退日本水兵;
(二)收回日租界;
(三)凶手交中国法庭严办;
(四)赔偿死伤损失与日本政府正式向国民政府谢罪;
(五)日本不得因此次事变封锁工厂,辞退工人;
(六)日本担保以后不得有惨杀中国人民事件发生。

△晚七时,出席中华全国总工会召集的各工会联席会议,报告武汉各团体紧急会议经过。
会议通过三项决议案:
(一)工人阶级应即时与各界革命民众一致起来,反对日本帝国主义所加于中国同胞之惨杀。
拥护武汉各团体联席会议所提出之六项要求,及我们所提出之“取消中日间一切不平等条约”。
(二)服从总工会命令,严守革命纪律,决不上帝国主义所收买之反动派的圈套。
(三)拥护国民政府的外交政策,信赖政府办理四三惨案的一切交涉,我们一致作外交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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