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27:19270316:19270316-c-prc-aaa-001-毛泽东年谱



毛泽东年谱>19270316

3月16日

出席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第六日会议。会议通过《对农民宣言》和《农民问题决议案》。宣言指出:中国国民革命最大部分目标是解放农民,以完成民主革命。地主阶级是一切反革命派的真实基础。革命需要一个农村的大变动,“使农村政权从土豪劣绅不法地主及一切反革命派手中,移转到农民的手中,在乡村中建设农民领导的民主的乡村自治机关”。要推翻封建势力使这个斗争的胜利得到保障,“则农民得到武装实为重要条件之一。农民应有自卫的武装组织”。封建地主阶级的武装均须解除,交与农民。宣言说:农民在政治斗争胜利之后,经济斗争便随着开始。“革命的进展,农民的要求已是很迅速的由初步进到了第二步,即在许多地方已发生严重的土地问题。”我们要“拥护农民获得土地之争斗,至于使土地问题完全解决而后止”。宣言强调指出:“中国的农民问题,其内容即是一个贫农问题。”这个广大的贫农阶级之存在,即为革命动力的要素。贫农问题不解决,革命将终久没有完成的一日。“贫农问题的中心问题,就是一个土地问题。”会议通过的《农民问题决议案》规定了十项具体措施〔13〕。

〔13〕这十项具体措施是:一、政府应立即着手建立区乡自治机关;二、区自治机关内应设立土地委员会;三、所有乡间不属于政府军队之武装团体,必须隶属于区或乡之自治机关;四、减租百分之二十五;五、区乡公地及庙产,政府应下令饬其交给区乡自治机关管理;六、政府应严重处罚贪官污吏、土豪劣绅及一切反革命者,并应依法没收其土地财产;七、改革旧有田税法;八、政府应明令禁止高利盘剥;九、政府应准区乡自治机关有管理粮食出口及保存一部分粮食之权;十、政府应加紧实现民主司法制度和解决贫农土地问题之具体办法。

年月日/1927/19270316/19270316-c-prc-aaa-001-毛泽东年谱.txt · 最后更改: 2024/07/14 11:32 由 12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