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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270203
委员会
藤井三次郎之子荣次郎,将乘本日午後四时基隆出帆之笠户丸[1]归东京。
七时发雾峰,余与培火及其父母送至驿前,犹龙、荣锺〔钟〕送至台中。
培火商复上田之信,谓关关与天成之婚事,暂作中止,勿再追问其可否。
张栋梁〔梁〕来贺正,谈论中及於文协会则修正,彼大反对男女平等之条。
谓我有十甲之土地,既主张男女平等,必让与五甲,非是则不平等矣。
况台湾之妇女甚骄悍,若复主张平等,则不可收拾矣。
余告之曰:汝以财产解释平等则大谬矣,凡解释平等,皆以人格论也。
试问汝视妇女为人乎,若视彼为人,须尊重其人格,此则平等之大意也。
若云骄悍,是皆不使其受教育之过,非不能平等之原因也。
午後四时同培火往五弟处,观其自上海买归之驴,计五匹,共为试乘。
午後三时在东华会社开文协临时中央委员会,[2]余恐被选为委员长,故不出席,命荣锺〔钟〕以此意告之,并为招呼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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