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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1927:19270124:19270124-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270124

徐荣锦  宏业会社总会

徐荣锦之学费自大正十四年六月起,每月补助十五円,余素不识其人,因渭水及赖国美数次相量,始许之。

本月二日接其来书,请寄一月起至六月九十円,於十日命荣锺〔钟〕往台中如数电汇。

至十九日得邮便局之通知,言无受信人,余乃命坤山[1]领回。

二十日又接荣锦之电报催速寄金,昨日又接其信,观其住所与二日所接不同,莫怪邮便返还言无受信人也。

观其信,甚埋怨余之不送金,言世间之人皆巧言佞色,彼不善巧言佞色,故无人怜之;又言真理是最後胜利,吾自信吾之真理有何惧哉,虽为配达夫[2]亦不怕也云云。

噫,似此无理解之人,仅知责人而不知自省,倘他日能毕业日本大学,亦不过社会上一捣乱分子而已,有何益哉。

乃命荣锺〔钟〕作书复之,并寄金九十円,告以此後不愿再受人埋怨而送金,汝其善自为谋云。

瑞腾、浣翠来,午餐後往台中。

二时半,宏业会社在戏园开总会,梅堂请余为议长,皆从原可决。

次选重役,诸株主请余指名,乃指取缔役五人,梅堂、阶堂、资彬、士英、阿华;监查役三人,其贤、何旺、[3]启〔望〕昌,[4]本期配当年一割二分,三时五十分闭会。

阿武言,廿八日将开映活动写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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