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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270111

九时廿分之车,荣锺〔钟〕同余往台中,先到大东会社会陈炘,知登记书类本早已送往法院矣,闻之略为放心。

次到台银,先会支配人工藤,[1]次会支店长岩间[2],与之商卖日糖[3]第二新株一千株。

他谓愿为代送於东京台银支店,托森头取[4]斟酌相当之价格,然後卖出。

余思若此较胜於委托呈禄也,[5]许之。

十二时到精养轩,[6]适松筠、绍贤在焉,遂并受松筠之招待,乃告以明恩不满其不与周旋料之事。

松筠详述始末,而与明恩所言则大相径庭矣。

乘一时之自动车归雾,适与瑞腾、[7]阿梅、浣翠[8]等同车。

三时参列金坤与蔡氏秀[9]结婚式於幼春宅。

幼春为绍介人又为证婚人,详述订婚之经过,余亦起述祝辞,略谓幸福起於家庭夫妇之亲爱,亲爱不衰,而幸福亦永远无尽也。

夜同周鼓、水来、[10]春怀[11]等约五十人,共饮新婚之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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