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26:19260607:19260607-a-roc-aaa-001-中华民国史大事记



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260607

6月7日

吴佩孚派张其锽、张志潭抵天津,与张作霖代表郑谦、张景惠举行预备会议,协调双方关于军事合作、北京政局及法律之意见:一、合作进攻西北国民军,奉攻多伦,吴攻南口,直鲁联军任后方,各军饷糈自筹;约定决不单独与西北言和;二、在军事未收束前,暂由颜阁维持政局,奉方可承认为事实上内阁,俟军事结束后再行磋议。惟颜阁如以复职方式到任,则因十三年曾免张职,奉方未便赞同;三、法律问题系全国事宜,应行公决。疆吏任免,不仅吴、张双方须一致,且元老、名流、人民意见亦须兼顾。翌日继续协议。

△ 国民政府为筹集北伐军饷,决定发行有奖公债500万元,中央军政费用支出搭发公债两成;并决定粤汉路车费加五征收。

△ 国民代表会议通电声明,旧国会因非根据民意,故无存在之理由。

△ 张作霖扩充海军,将营口练军营及渔业保护局军队合编为三团,每团三大队,不足之数添募凑齐,统归并于奉北海军。

△ 上海总商会、商联会、全国学生总会等团体通电反对颜惠庆以秘密解决五卅惨案及承认二五附加税作为向外国大借款之交换条件。国民党江苏省党部、全浙公会等亦电颜警告。17日,颜复电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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