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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260322

3月22日

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在汪精卫寓所举行临时特别会议,蒋介石、谭延闿、朱培德、李济深、伍朝枢、吴铁城等出席,讨论中山舰事件处置办法,决议:一、本党应与苏俄同志继续合作,并增进亲爱关系,工作上意见不同之苏俄同志暂行离去,另聘其他为顾问;二、汪主席患病,应予暂时休假;三、李之龙受特种嫌疑,应即查办。汪精卫翌日借口就医迁居隐匿不出。

△ 国民政府就中山舰事件发布布告,称中山舰事件系“海军代理局长欧阳格无故离舰,舰队骤无统率,致中山舰发生不守纪律举动。政府为防患未然起见,特先将各嫌疑人拿办。现已处置妥当,一切如常”。

△ 鹿钟麟、刘骥撤去京奉、津浦两线战备,放弃天津,退守京畿,总指挥部、参谋处及驻津各机关皆移北京。韩复榘部退高碑店,郑金声部退密云、怀柔、顺义,唐之道部回通县。

△ 张之江、李鸣钟、鹿钟麟、马福祥、刘骥、宋哲元、刘郁芬等联衔发出退兵通电,略谓:“今承聘老诸调人示以周行,自当遵将所部队伍,完全撤回原防,专力开发西北,不与内争。”孙岳亦通电谓:“奉咸电(按:指王士珍等15日电)后,敝处已饬前方各部向后撤退。但希彼方同遵公意,勿因媾和致出意外。”

△ 下午,王士珍等会议,决定:一、将张之江等退兵通电转电吴佩孚、张作霖等,请各军速撤回原防,务勿追击,静待和平解决;二、通知鹿钟麟、李鸣钟,请切实维持京师治安。

△ 王士珍等致电吴佩孚、张作霖等,略谓:国民一军赞成和议,决定撤回原防开发西北,于19日起实行撤退,和平前途已有端倪。望容纳前电,饬前敌各军停止前进,择定地点,派遣代表商榷善后事宜,静洗甲兵,重修礼让。同日,王士珍等并电孙传芳、阎锡山,请劝告吴、张停止军事,促成和平会议,以安大局。

△ 国民一军将领鹿钟麟、李鸣钟等举行会议,决以12万兵力固守北京,部署第十师驻杨村为第一防线,廊房为第二防线;第九师留通县,三师驻通县北面山地;第一师留南苑,十一师驻北京城内;第五、六师及四、五、七混成旅集中于南口。

△ 张作霖致电张之江,略谓:“直、热皆我军辖境,我兄既欲重修旧好,自应以恢复旧有状况为前提。”“谋和宜恢复未战以前之感情,不宜据失和以后之权利。……如以恢复我军辖境即指为威力迫胁,未免不恕矣。和战两途皆惟我兄自决之。”

△ 北京外交团在东交民巷六处出入口设置机关枪,并派步哨,由法、日、意、英、美分别警卫东交民巷四周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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