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26:19260123:19260123-a-roc-aaa-001-中华民国史大事记



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260123

1月23日

国民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政治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政治委员会为中央执行委员会特设之政治指导机关”。25日,会议通过《中央执行委员会特派员规程》,规定特派员之职权是:“一、于所指定之区域内,有指导及执行党务之权;二、有出席所指定之区域内各级会议之权;三、得召集所指定之区域内各最高党部执行委员联席会议;四、在指定之区域及特定任务之范围内,如各最高党部遇有临时紧急事宜,不及呈请中央时,得直接取决之,但事后应呈报中央党部得其核准。”会议并通过《各省区党务报告决议案》。

△ 北京临时政府国务会议讨论发行春节库券800万元事,因时迫年关,各方需款孔亟,故通过该库券发行条例。

△ 加拉罕就中东路事件致电张作霖,要求“一、释放局长伊万诺夫及铁路职员;二、立刻制止军事当局干预铁路寻常交通状况;三、规定运兵时必须纳费,此项运费由将来中东路中国赢利项下核算”;并将苏联政府外交人民委员翟趣林致北京临时政府电文转达张作霖。

△ 国民政府财政部发行有奖公债500万元,经营国有实业;并决定全粤厘税饷捐本日起加征三成。

△ 孙传芳、陈陶遗电北京临时政府,反对发行春节库券,略谓:“承认九六为条件,将六千万关款完全牺牲,为少数操纵九六者发财,国人决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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