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250623
06月23日
沙基惨案。
广州工农商学兵10万人集会援助“沪案”,胡汉民主席,廖仲恺、汪精卫等均发表演说。
大会通过“沪案”要求条件16项。
会后列队游行。
当队伍途经沙基时,对岸沙面英、法等国外兵,突向稠密人群开枪射击,继以机关枪扫射。
白鹅潭之英、法等国军舰亦发炮助击,当场击毙、击伤游行群众及围观群众百余人。
后据沙基惨案调查委员会报告,此案死52人,伤117人。
△ 晚,广州大本营交涉署为沙基惨案照会驻广州英、法、葡三国领署,提出严重抗议。
指出:
“此次巡行纯系因沪案迫于义愤,作最文明之表示,乃英、法、葡兵警军舰,竟为此灭绝人道之横蛮举动,且此种惨杀亦系事先之蓄意阴谋”;
声明此次事件,“应由英、法、葡兵警军舰及有关系之文武长官,负完全责任”。
△ 广东交涉公署照会驻广州日、美、德、俄、智利、挪威、瑞士、丹麦、意大利、荷兰等国领事,告以此次沙基惨杀情形。
△ 驻广州法国领事吕尔赓照会广东省长胡汉民,歪曲沙基惨案真相,诬称:
“中国群众武装游行,无故向法界开枪,击毙一法商及击伤一外国居留人,旋因枪弹密下,始有还枪之举”;
并扬言“对此命案,请求赔偿”。
次日,驻京法使马太尔致牒北京临时政府外交部,提出同样抗议。
△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发表宣言,指出:
“沙基惨杀案较之上海、汉口租界事件,尤为暴戾”;
“本党已组织调查委员会,对此次事件作严重之调查,并已决定对此事件,不依恃武力及狭隘的复仇手段,而惟以和平正当之方法,进行原有之目的,即取消不平等条约,所望全国人民一致努力,以期贯彻。”
△ 北京外交团复照北京临时政府外交部,声明不负“沪案”迟延解决之责任。
△ 厦门国民外交后援会召开会议,议决对英、日经济绝交。
次日又召开第1次常会,决定自25日起,实行全部经济绝交,各途商不得订购英、日货品,其存入英、日银行之存款,应即日提回,并提议服务于洋行之人员与本会一致行动。
△ 范石生部第3师师长徐德率部由宾州攻取武鸣,与武鸣守军胡若愚部接战于上林之间,胡部被四面包围,粮绝弹尽,向右江退走。
是日,范军徐师攻占武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