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250606
06月06日
段祺瑞令:
“此次上海租界事变,市民激于爱国,徒手奋呼,迭遭枪击,杀伤累累”,“除饬由外交部提出严重抗议外,已遴派大员,驰赴上海,慰问被害人民,并调查事实经过,期作交涉之根据。”
并谓:
政府“维护有责,必当坚持正义,以慰群情,尚冀我爱国国民,率循正轨,用济时艰。”
△ 段祺瑞特任孙宝琦为淞沪市区督办,虞和德(洽卿)、李钟珏为会办。
△ 晚,上海工商学联合会议定五卅惨案交涉条件17条,计:
工部局应即履行以下四事:
一、宣布取消戒严令;
二、撤退海军陆战队并解除商团及巡捕之武装;
三、所有被捕华人一律送回;
四、恢复公共租界被封及占据之各校原状。
正式条件13项:
一、惩凶;
二、赔款;
三、道歉;
四、撤换工部局总书记鲁和;
五、华人在租界有言论集会出版之绝对自由;
六、承认工人有组织工会及罢工之自由,并不得因此次罢工而开除工人;
七、捕房应添设华捕头,各级巡捕华人占半;
八、撤销“印刷附律,加征码头捐,交易所领照”案,嗣后不得再提出纳税人特别会;
九、制止越界筑路;
十、收回会审公廨;
十一、工部局投票权案,租界应遵守条约期满收回;
十二、要求取消领事裁制权;
十三、永远撤退驻沪之英、日海军。
次日,工商学联合会将交涉条件由邬志豪等在总商会面交执政府特派员蔡廷幹、曾宗鉴及交涉员许沅,凭此向公共租界当局严重交涉。
△ 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为五卅惨案代表全国商人发表通电,正告各友邦及世界各民族,声明:
“我国人只知有公理,不知有强权;
只知有公法,不知有暴力;
只知有人道友爱,不知有欺凌压迫”,“若英人仍倚恃武力,不知悔悟,则世界各国咸晓然于此次惨事责任之所在,及此后爱和平之民族应求善后救济之自觉。
我内外商人,为国家地位计,为国民人格计,为生命自卫计,对于加我危害之国家,不得已而出最后之经济绝交,纵牺牲至若何程度,在所弗恤。”
△ 北京外交团答复北京临时政府外交部第2次照会,否认英捕滥杀华人之责,并认为中国政府所得报告“不甚完全”,决由各关系国派代表赴沪就地调查。
同日,领袖公使意使致函外交部,告以“代表团赴沪查报实情,定本月08日启程”。
△ 冯玉祥致电张作霖,请其共援“沪案”,略谓:
“弟以为急则治标,为今之计,交涉尚次,止杀当先;
恤死固宜,救生更急。
尊处如有胸算,尚祈指示周行,俾便一致主张。”
△ 浙江绍兴学生会发起在大善寺内举行民众讲演,各界到会万余人。
会后出发游行,高呼“打倒帝国主义”等口号。
同日,温州各校万余人游行讲演,全城罢市。
07日,镇海开全城市民大会,游行示威,商店一律罢市。
严州学生联合会亦举行游行大会。
10日,平湖各界万人游行演讲,全城罢市,声援五卅惨案。
30日,奉化、余姚分别举行游行示威,奉化到会者达三四万人之多。
△ 下午04时30分,广州发生战事,首由河南政府军炮击东堤滇军总部及河西口一带之滇、桂军。
滇、桂军在堤上开枪抵御。
次日晨,双方以机关枪作战,其火线逐渐移向市区东南。
晚12时,滇军由东郊外之猎德乡渡河袭攻河南,但未得手。
△ 滇军占领广州市各机关。
自晨至午,滇军乘汽车分派传单七八次,反对广州革命政府。
杨希闵复用建国滇军总司令名义发出布告,反对“共产”。
△ 杨森部杨春芳、兰文彬两师向合江黔军穆银洲(永康)旅防地攻击,黔军不支,退走马街。
次日,杨、兰两师占合江。
△ 段祺瑞派梁鸿志、曾毓隽、莫德惠赴津面晤张作霖,敦促入京共商国是,并言政府应付丛脞,希望疆吏原谅,勉维暂局,若督责太严,惟有遂初。
张言对段尊敬不渝,希望阁员以段心为心,希望与奉财政援助,且谓不日回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