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24:19240710:19240710-a-roc-aaa-001-中华民国史大事记



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240710

7月10日

中国国民党就各国退还庚子赔款事发表宣言,反对以庚款筑路导淮、再以筑路导淮之收入兴学之说,主张应由教育团体组织委员会保管庚款,审定其用途,务合振兴文化之旨。

△ 冯玉祥宴孙洪伊及民治社议员,疏通颜惠庆组阁案,劝与当局合作。其他反颜派亦多数被邀。

△ 顾维钧就庚款用途事函复吴佩孚,略谓:“美庚款已指定专用,英款亦以文化事业为主,日款自行支配,俄款已切实规定,如变更原议,另指用途,转恐易生枝节。惟教育基金既需生利,可投资我国铁路事业,不妨设一总公司,发行债票,保障较固利率,届时不难劝委员动用基金,购买股票。”吴佩孚乃致电曹锟,主张俄款委员须以赞成筑路者担任。吴之驻京代表劳之常向顾维钧、吴毓麟等建议,请以王正廷为委员。

△ 北京政府外交部照会北京外交团,略谓:为实施商标法,中国已向瑞士万国商标联合会延聘专门人员,以备咨询。

△ 江苏特派交涉员许沅就智利领事要求领事裁判权事函复智利领事,略谓:前奉外交部训令,中智条约并无领事裁判权之规定,至于函开《中瑞条约》签字在中智缔约之后,而彼享有治外法权。殊不知《中瑞条约》五款外,另有附件专条,声明瑞士享有领事裁判权。中智条约无此项附件声明,当不得强为比拟。22日,北京政府外交部令驻美公使施肇基与智利驻美公使交涉,将中国意见转达智利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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