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22:19221211:19221211-c-prc-aaa-001-毛泽东年谱



毛泽东年谱>19221211

12月11日-13日

由于近来劳资纠纷加多,政府压迫、破坏罢工事件不断发生,工人愤慨和恐慌情绪日甚一日,毛泽东认为“实有与各级行政官厅直接交涉之必要”。为此,以湖南全省工团联合会总干事身份,率领粤汉铁路、泥木、理发、铅印活版等十一个工会的代表郭亮、任树德、罗学瓒等二十余人,于十一日会见长沙县知事周瀛干、省警察厅厅长石成金,十二日会见省政务厅厅长吴景鸿,十三日会见省长赵恒惕,同他们就十个问题进行交涉。第一,请政府说明对工界的态度。在谈到黄、庞被害一事,毛泽东说,“杀一两个人封闭一两个工会,固然是损失,但并不因此停止他们必须的活动,而政府方面受通国的责难”。第二,集会结社问题。毛泽东和代表提出,政府不许集会结社是不符合省宪的。第三,表明工人的态度问题。毛泽东说:“工人所希望的是社会主义,因为社会主义确于工人有利,但中国目前尚难做到。目前政治,自然以民治主义为原则。至官厅文告常有工人盛倡无政府主义之语,全违事实。工人并不信仰无政府主义”。第四,工人与政府接头问题。第五,设劳资裁判所问题。第六,人力车工会会牌被警方取下问题。第七,理发工会提出的营业自由问题。第八,笔业罢工拖延不决问题。第九,机械工会改选、更名问题。第十,缝纫工会旧总管不交财产文卷问题。以上十个问题,经过毛泽东等工会代表的斗争,基本上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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