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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9221120
11,20(一0,二)
(1)越飞通告外交部,远东共和国已与莫斯科政府合并(本月十六日),彼仍任俄代表。
(2)外交部照会英使,阻止陈炯明借款。
(3)吴佩孚电黎元洪,责逮捕罗文干之违法。
(4)众议院可决查办罗文干案。
(5)陆军总长张绍曾通电辞职。
(6)蚌埠新安武军解散。
相关人物:陈炯明 黎元洪 张绍曾 吴佩孚 绍曾 Adolf Abramovich Joffe 罗文干
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221120
11月20日
黎元洪令准免田中玉“鲁案”会办兼职,特派熊炳琦会办“鲁案”善后事宜。特派沈瑞麟兼外交官领事官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长。
△ 吴佩孚致电黎元洪,谓未能解职先行捕罗(文幹)“似属不成事体,殊蹈违法之嫌”。后又电请黎通电说明罗案经过,“昭示群疑”。
△ 北京众议院通过查办罗文幹丧权祸国、纳贿渎职案及奥款合同无效案。护法议员动议,吴景濂擅用院印,应付惩戒,被哄散。同日,北京国会护法议员联欢社及干事处通电指斥吴“专权乱法”,“干预行政”。
△ 张绍曾通电辞陆军总长职。自是日起,张未参与国务会议,亦未到部视事。
△ 奥款债权代表罗森达、柯索利自到检厅,声明发生疑问之支票系酬劳费,与罗文幹无干。次日交通部函复检厅:财政部拨交该部之八万镑支票已于17日如数收到。22日,英、意公使致函外交部,证明奥款签字于手续上并无情弊。
△ 梁启超致电黎元洪,谓捕罗为“蹂躏人权”,国会“以毁法为事”。25日,吴景濂、张伯烈电梁,斥其“左袒卖国者”。27日,部分众议员通电痛骂罗之“妻兄梁启超”,并电请齐燮元、韩国钧逐梁出境。
又,康有为亦发表公电,谓罗于奥款“有大功而当赏”,并因吴景濂、张伯烈违法,进而攻击“代议制”。
△ 上午,“鲁案”第一部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日方提出码头财产与公产一并处置等五案。下午第三十八次会议。日方再提土地新案,中方提出海电及码头财产答案。双方任定起草委员:中方稽镜、孔祥熙等六人,日方木村锐市等四人。
△ 福建邵武徐镜清致电王永泉、许崇智,报告光泽、邵武、建宁、泰宁诸县相继为常德盛军攻占。时徐与延平许济部已集中大干固守。
△ 川军但懋辛所部与田颂尧所部为争遂宁防地,于该县交火冲突。两部结怨已深,刘成勋调停无明确结果。
△ 鲁省长熊炳琦与美商上海亚洲建业公司签订山东宫家坝堵口工程合同。该公司借垫银元120万元作为承包费用。
△ 道胜银行致函北京政府外交部,反对苏俄代表否认该行在中东路权利及指该路总工程司违法之声明,请保护该行股东权利。
周恩来年谱>19221120
11月20日
和赵世炎一起,以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的名义写信给国内的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要求“附属于国内青年团为其旅欧之部”,并委派李维汉为代表携信回国,与团中央接洽。
周树人日记>19221120
1922年11月20日
晴。
上午寄季巿信。
谭延闿日记>19221120
十一月二十日晴 寒暖五十度
〖诣孙、双龙、飞隆。
觞俞、余家。
〗
〖发信:夷午、汪九〗
〖受信:承之、蔡、田、刘〗
七时醒,坐四十分钟起。
吕满来。
宏群偕谢绍园来,新自湘西来者,言彼中情形甚悉,其人亦伉爽,非庸流也。
客去,遂诣中山,谈顷之出。
至飞隆,为新车配件,又上周伢子当不小矣。
过双龙对表,遇李特生,遂同车归。
今日俞三之学生公请俞三,以吾兄弟、吕满、杨雁峯作陪。
主人凡十人,向厚甫、陶葵举、朱铁铮、周果泉、雷时若、李特生、岳宏群、廖素孚、张石侯、易茀焘。
菜尚可,余亦饮三杯,近久戒饮,不敢纵也。
客去,至大武家,与曾九、李三谈。
归,与小孩说故事。
晚饭后,庶母刘夫人坐谈长沙家事甚多,寿曾兄弟荒唐至此,更数年,家倾矣。
此岂先兄所及料哉,为之叹息而已。
晚,为人作书甚多。
大武观剧归,小坐去。
十二时就睡。
出处:1922年日记 339页
民国文件目录>19221120
| no | 入藏登錄號 | 卷名 | 檔案系列 | 題名摘要 | 卷件開始日期 | 卷件結束日期 | 數位典藏號 |
|---|---|---|---|---|---|---|---|
| 63 | 116000000005A | 閻伯川先生遺存文件(三) | 閻錫山史料-文件-其他-閻錫山文稿訓詞及傳略 | 馮直夫婦函閻錫山談有關其女于歸之事 | 1922/11/20 | 1922/11/20 | 116-010301-0003-0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