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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思考>19220711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9220711
7,11(闰五,一七)
(1)汤廷光、魏邦平发起海珠会议,调停粤战无效。
(2)广州电灯自来水职工罢工,反抗陈炯明。
(3)江西北军周荫人、常德盛、沈鸿英击退北伐军。
(4)四川第3军刘成勳及邓锡侯、赖心辉、田颂尧、刘斌、唐廷牧、陈国栋等通电痛斥第2军杨森,邓为北路总指挥,赖为东路总指挥,进攻泸州。第1军但懋辛为前敌总指挥,进攻重庆。
(5)汉中第7师吴新田部击溃陈树藩部。
相关人物:陈炯明 但懋辛 沈鸿英 周荫人 陈树藩 汤廷光 杨森 刘成勳 邓锡侯 赖心辉 魏邦平 田颂尧 吴新田 刘斌 常德盛 唐廷牧 陈国栋
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220711
07月11日
孙中山慰劳海军将士,表彰车歪海战功绩。
△ 汤廷光、魏邦平为调和孙、陈战事,发起召开“海珠会议”。
会上提出三大纲:
一、由孙中山、陈炯明通电设和议机关,商讨全国统一问题;
二、对陈不能用武力;
北伐军不能向广州作战,叶举不能向军舰进逼;
三、双方军队暂离广州市。
议决函孙、叶请先答复。
次日复开议,由洪兆麟之代表黄维藩传达叶举之答复:
一、许军分三路由曲江、仁化、翁源攻韶州,粤军不能不以武力对抗;
二、如许军、滇军能退出南雄,再磋商。
魏邦平代孙中山答复,谓先解决之问题为:
一、恢复中华民国正式政府原状,始向北议和;
二、叶自请处分,由孙下令赦免。
会议终无结果。
同日,海军各舰长对“海珠调和会议”不满,纷纷发表宣言,要求广州叛军于两日内撤离省城百里外,并将广州市交还军政府管辖。
△ 北伐军与陈炯明部叛军战于韶关。
北伐军猛攻数日,未能击破陈军防线,转成相持之局。
△ 广州电力、自来水和铁路工人为反对陈炯明霸占广州,举行联合罢工并发出宣言。
△ 新任讨贼军湘军第1路司令陈嘉祐致电湘当局声明暂不与闻湘事,即日出发赴广东边境,与北伐军协同讨伐陈炯明,并声明取消以前北京政府任命之第6混成旅名义。
△ 全国财政讨论委员会开幕,委员长顾维钧演说,略谓:
政府负债太重,入不敷出,已濒危境,本会以清理为入手,分四股办事,先行从事调查。
△ 蔡成勋电告北京政府:
沈鸿英、常德盛、周荫人等连日击退北伐军,并请吴佩孚亲临督战。
曹锟又电请北京政府财政部,速筹援赣军费100万元。
同日,旅沪赣民自治促进会通电痛斥蔡成勋“作福作威,勒饷增兵,一心主战”,“实为统一之障碍”,“和平之公敌”,誓不与并立。
江西省南昌中等以上学校教职员联合会亦通电,拒绝直军入赣。
△ 湖南长岳镇守使吴新田自陕南汉中驻地电告北京政府,陈树藩勾结川、陕土匪,进扰陕南,经派队痛击,陈军败散,陕南已告肃清。
蒋中正日记>19220711
1922年07月11日
提要:经过危险之后,自有一种无穷乐趣。
昨日冒险……车歪炮台,痛定思痛,惟觉总统……太过,而各舰将士之奋勇殊甚,前进尚有望也。
上午为海军将士起草□季新函,致汝兄书□□□光调和函,不胜愤激,即代总统起草□□绝。
六时后闻车歪方面,炮声隆隆,知□□上警厅之江汉、江贞已到与敌作战也。
吴虞日记>19220711
07月11日 星期一 闰05月16日 雨止
王主一来,兑去当价银壹百元正。言明佃约立摺,按月收租银四元,当房之期限为三年。此当房之银,为道玄金器所换银一百七十元,柚子所存银五十元,家中添银廿元,共贰百五十元,已于04月05日交王主一手,写有收据。予归为添银一百元,补足当价三百五十元正。主一当出写当约,而房租即自今日起算。夜毛女哭泣,瑶华抱之,即叫言我不了,予心为酸震。盖中年后,爱小孩笑,畏小孩哭,且感刘姨太太侍我十年,备极劳苦,仅遗一女,予若不善视之,何以对死者于地下,故尤不安也。
谭延闿日记>19220711
七月十一日晴 寒暖八十八度
〖诣夏师。
请客。
访夏。
饮余尧老家。
〗
〖发信:廿六书〗
〖受信:雪安、凤光、绶荃〗
七时三十分醒,坐二十分起。
以人力车赴同济路,见夏用卿师,并晤其世兄旭初。
夏师须发颁白矣。
谈学佛甚久,且及扶乩。
云报载伍博士降乩事,即其所扶。
伍自云在地狱,则报所未载也。
辞归,已十一时。
今日请客,汪十三、汪四、俞三、王三、夏五、龙十、李拔可、大武先后来。
饮啤酒,菜尚丰腆也。
客去,与汪九、王三偃卧廊下。
忽李安甫自湘来,谈顷之。
遂与汪、王、李同车至余尧翁家,又至龙十家一坐。
偕夏五、龙十、大武更至余家,则汪十三、汪用羽、汪四、俞三、吕满、安甫均来,尧老请客也。
凡十四人,桌面虽大,亦觉不适。
汪十三、夏五、用羽酒半去,吾辈憩息顷之,乃散。
与汪九登车,呼祥、韵於吕家,复至民厚里呼秋,同归。
灯下作书与大生,教以立志敦品之方,十余纸。
十二时乃睡。
三时起,开窗驱蚊。
出处:1922年日记 207页
斯大林年谱>19220711
1922年07月11日
探望在哥尔克休养的列宁,列宁询问了俄共(布)中央委员会的工作。
民国文件目录-简体>19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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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 入藏登录号 | 卷名 | 档案系列 | 题名摘要 | 卷件开始日期 | 卷件结束日期 | 数位典藏号 |
|---|---|---|---|---|---|---|---|
| 4111 | 116000000116A | 黎氏复职与曹锟案:附零星杂件 | 阎锡山史料-文件-电报-要电录存 | 曹锟电阎锡山等申明地方自治问题之意见 | 1922/07/11 | 1922/07/11 | 116-010101-0018-094 |
| 4112 | 116000000116A | 黎氏复职与曹锟案:附零星杂件 | 阎锡山史料-文件-电报-要电录存 | 田中玉电阎锡山等赞同吴佩孚七日电文主张等事 | 1922/07/11 | 1922/07/11 | 116-010101-0018-095 |
民国文件目录-繁体>19220711
| no | 入藏登錄號 | 卷名 | 檔案系列 | 題名摘要 | 卷件開始日期 | 卷件結束日期 | 數位典藏號 |
|---|---|---|---|---|---|---|---|
| 4111 | 116000000116A | 黎氏復職與曹錕案:附零星雜件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曹錕電閻錫山等申明地方自治問題之意見 | 1922/07/11 | 1922/07/11 | 116-010101-0018-094 |
| 4112 | 116000000116A | 黎氏復職與曹錕案:附零星雜件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田中玉電閻錫山等贊同吳佩孚七日電文主張等事 | 1922/07/11 | 1922/07/11 | 116-010101-0018-095 |
报刊图>19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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