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觉哉日记>19210115
01月15日
晴
晨起仍操八段锦。
接梦周一信,系复前书者。接昂宇一信,说明不得不提征附加的理由;又文经老一信,也为此事。
致鼎、梦、波、昂缄:
昨晚成劭甫君过此,藉悉一是。昨天,赵林召集各界代表开会,决定筹备处成立之日,省议会即停止职权,选举亦同时停止进行。我邑调查员已出发的应缄令暂止,自治根本法是一根绝大的事。我们平昔不研究法政的,或淡淡看过,此时怕要斢转目光。一般的趋势,大抵主张直接选举、普通选举,女子也应有参政权。县长民选(省长不应说),限制军备,下级自治区域的改造,将来根本法上的争点,总是这几个。我从前也觉得完全的德谟克拉西未必适用,现在看得过去的成绩,实在是制度不良造出来的,此时非造出一种全民政治的根本法来,不足以挽危局。德、俄的新宪法,美利坚、瑞士的宪法,总可以作参考。这回县里有许多人集会,应当把宪法讲一下,提出要点,以使大家注意,供将来推选审查员及人民总投票的时候,不至弄错。雷孟强要《通俗报》注重这件事,可惜我是没学过法的人,报纸力量究有限,纯靠演讲。听说政府于法案成立后,印三千万张分给人民投可否二字,破天荒的举动,大可注意,且可借此给人民一回接近政治的大教训。
写到这里,接到昂、梦兄信,提征附加已成事实,我已晓得公家没钱是实在,就再加一点,我知道也展帐不开,不过义正词严的话,总要有人说,乡民既不晓得说,所以越不能不说,如果县中说的很多,那我又将发维持之论了。学生以此事来问的,我不能不作法律上、民情上的主张。现在什么事都在剧烈变化的潮流中,理论同事实的冲突,常不能免,不过当勉抑事实以就理论耳。比方,女子参政,直接选举,三千万人的总投票,一般人看来必定说难于实现,但已不能遏了。
迭接渭翁经翁同梦、昂二兄信,所举的提征理由,未能尽同,有些要明年才用的(如学款),有些是确定提征后才发生的(如选举借款);警队费、各局所费,系经常款。又普通税与特别税不同,青年学生自不能不使之作学理上研究。昂兄经老所谓疏通之点,如欲疏通他们不做事实上的反对,那从未有报纸与人作诉讼行为者(旬刊亦是报纸),况学生谁有暇来作此?如欲疏通他们不做理论上的反对,那理论只能研究一个是非,本无疏通之余地,应请主管人员把一切苦情致缄旬刊社,请其登载,方为正办。至谓“以不慊于萧王之故,而兼及第二者,长此隔阂,误会终无解释之01日,省县愈离愈远,各走极端……”,此实未免误会旬刊意旨。弟与旬刊颇接近,且把意旨说明,转请你疏通一下。一、旬刊确系纯洁团体,只于事实上作评论,不于人材上生爱憎。二、旬刊愿容纳相异的言论,如有主张提征的言论亦可发表,即令编者有所批评,两方争辩,其理盖出。三、旬刊是言论机关,断不做言论外的事情,此系报界通例,亦我所常与他们论及者。误会二字,系不明其事实而从外揣测之谓。旬刊既有所发表,应请把事实属旬刊登载,若旬刊不登,乃是旬刊有意为难;若登后而仍有辩论,则是主张上之各殊,不能谓之误会隔阂也。旅省人士对于文周王都认为满意,决无何等谰言,至若报纸登载,则南北政府何尝不天天受骂,社会上赖有此会做事的当局也,赖有此希望维护此初萌芽的事业也。迭接各缄,弟都认为不满意,都存弟处未可交旬刊发表,惹起评论,请另致缄旬刊社可也。说到这里,好象你请我疏通的,我没有受理,我又转请疏通起来,你看了会好笑(下略)。(请记事)经老认旬刊言论为我个人的言论,学生初编稿时,我曾帮忙一二次,现久已脱离编辑职务,且自有署名者负责,弟虽赞成其主张;却不敢掠人美为己有也。
再看昂兄信首尾说的不外要求省县一致,以为不一致就不堪问。我的主张,却以为随便的一致是很危险的,真正的一致是要先由不一致以趋于一致。甲说如此,乙说如彼,丙总甲乙之说而又如此,丁又总甲乙丙之说而又如彼,互相推阐,真正自见。不过要是公开的,无意气的服从真理,胜于自是心的,才做得到。假若县里说的事,省里就才便去一致,省里说的事,县里又才便去一致,那成甚么标范?如故意要一致,不敢犯颜直说,必定是貌合神离。若各拿出不一致的道理来,相比较,相贯穿,断没有愈离愈远之事,所愁者现在人或做不到耳。我对于县事言论不敢苟同,惟告状捣乱的事誓不赞成(下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