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20:19200410:19200410-a-roc-aaa-001-中华民国史事日志
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9200410
4,10(二,二二)
(1)日本在中东路海拉尔等处车站逮捕俄人,侵犯中国主权。
(2)伍廷芳在香港通电,继续执行军政府外交、财政总长职权。
(3)酌减浙西各县赋则。
(4)农商部发行有奖实业债券。
(5)北京大学学生「平民教育讲演团」开始乡村讲演(曾分在丰台、长辛店、通县等处举行)。
相关人物:伍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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