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15:19151106:19151106-a-roc-aaa-001-中华民国史大事记
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151106
11月6日
外交总长陆徵祥与俄公使库朋斯齐在北京签订《呼伦条约》八款,规定:“海拉尔为直属中华民国中央政府之特区”;“海拉尔副都统以中华民国大总统任命之,并行使巡按使之职权”;平时海拉尔一切军事均由旗兵担任,如有“变乱”,中央政府须知照俄国后得派军队前往,秩序恢复即行撤退;海拉尔税收归地方,关税及盐税归中央政府;将来海拉尔铺设铁路,中国政府首先向俄国借用资本;中国政府对于俄国投资家与海拉尔官署已经订立契约,凡经中、俄代表组成委员会审查者,均予以承认。按:呼伦贝尔蒙旗王公曾于辛亥革命时在俄国操纵下宣称“独立”,此时,俄国迫北京政府签约承认其在该地区之特殊利益及呼伦贝尔之特殊地位。
△ 日本外务大臣石井菊次郎面晤陆宗舆,严词再询改制事。当日陆致电外交部,谓石井宣称:“如中国数月内仍改帝制,此时本大臣无以上对皇帝,下答议会,日本国民将认中政府为欺侮日政府之举。”
△ 昆明《觉报》发表署名大觉之时评,号召人民奋起反对袁世凯帝制自为,谓“壮士不死则已,死则举大名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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