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15:19150222:19150222-a-roc-aaa-001-中华民国史大事记
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150222
2月22日
中日举行第三次“二十一条”交涉,谈判第一号一、二两款,日要求一款缓议。中方接受第二款不将山东省内各岛屿及沿海一带土地让与或租与外国。
△ 统率处通电江苏、广东、湖北、奉天等省将军,责成数事:一、中日交涉,不得妄事电争,顺从中央命令;二、必须严束军队,查禁谣诼;三、必须慎保外人,防范排外;四、必须严防“乱党”,以保治安。
△ 日本提出“二十一条”后,袁世凯派政事堂参议金邦平赴日活动,是日金抵东京。
△ 英驻日大使格林访加藤高明,表示在对华交涉中希望日本尊重英国在华既得权利及尊重中国“独立自主”。
△ 税务处通电各海关,自3月1日起免征通花边等五宗物品出口暨复进口各税;外销草帽缏及地席减半征收出口税。
△ 政事堂举行甄拔留学生考试,是日初试。其后经复试及两次口试,于3月19日揭晓,录取151名。
△ 中华革命党总理孙中山委徐镜清为福建革命军第二师师长兼延邵司令官,沈国英为泉州司令官,江涛为兴化司令官,邹云彪为汀龙司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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