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14:19140111:19140111-d-roc-dad-001-吴虞日记
吴虞日记>19140111
正月十一日 晴 星期
《醒群报》载:“四川省行政公署一二三号训令。内开:内务司案呈奉内务部令开,前据人呈送该省六七月间发行之《醒群报》数纸,宗旨颇不纯正,兹复由本部查阅该报十一月六号仍复语多簧惑。若听其发行,实属有玷舆论,淆惑人心,亟应依法办理。为此令行该民政长迅即严办,并希具覆。此令”。因往报社访询,廉江、悲侠俱在茶园,晤廉江。据云:六七月间云云,原公事系吴虞主张宗教革命、家庭革命,荒谬之至数语。所谓宗旨颇不纯正者,乃省政行公署所删改也。余之主张宗教革命在国教问题未发生以前,即使孔教定为国教,法律亦不追溯既往,况信仰自由明定《约法》,大总统并未宣布废弃《约法》。则余之言宗教革命于六、七月间,固无可议。至于家庭革命,余文本将界说申明,不过依据新律改正旧律之不平等而巳,原文具在不可厚诬也。据廉江言:邵从恩、罗纶诸人为之,小人心如针尖,甘冒天下之不韪,于共和之时违法侵权、报复私怨,黑暗如此,吾为“民国”二字悲矣。 《醒群报》于今日遵中央令封禁,特印红字以志有被中央封禁之价值。其十一月六号之报则指青神胡勉反对大总统宥电、加有评论也。廉江留余午饭毕,余复往游公园,晤官仁甫,住东珠市四十五号,谈久之乃归。自誓此后不作有关系政教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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