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13:19131105:19131105-a-roc-aaa-001-中华民国史大事记
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131105
11月5日
袁世凯令国务院通电各省,分别举派二人来京,以便召开地方行政会议(后改称政治会议),议商要政。
△ 冯国璋联合蒋雁行、徐宝珍等15人通电,指责宪法起草委员会所定宪法,“乃国民党之宪法,而非共和国之宪法也,乃取缔一人,务令终成为无政府之宪法,而非对我四万万人组织强有力政府之宪法”。
要求重加修正,另定条款。
△ 广西都督兼民政长陆荣廷通电要求大总统当机立断,定完善之宪法,如议会谬执成见,惟有申诉国民,将该会解散。
△ 外交总长孙宝琦与俄公使库朋斯齐签押中俄蒙事声明文件五款,附件四款。声明规定俄国仅承认中国在外蒙之宗主权,而北京政府则被迫承认外蒙古之自治及《俄蒙商务专条》;此外,并于附件中认可“前清驻扎库伦办事大臣、乌里雅苏台将军及科布多参赞大臣所辖之境均为外蒙古自治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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