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130505
5月5日
众议院开会,代总理段祺瑞出席答复质问,向议员表示“政府对于此借款手续实欠妥协,而其不得已之苦衷,尚乞诸君曲为原谅”。经过激烈辩论,以政府违法借款,决定将政府送达该院有关大借款之咨文退回,以示否认。6日,进步党议员出而阻挠,设法将此项决议推翻。7日再付表决。该党议员竟中途退席,使众议院不足法定人数,无法表决,以至咨文未能退回。8日,参议院于表决退回该项咨文时,亦因进步党议员阻挠而无结果。10日、12日再付表决。该党议员复中途退席,使参议院亦未能将该项咨文退回政府。
△ 众议院开特别会议,对于五国银行团善后借款案多数否决。谓政府违法签约,咨送参议院查照备案,决不承认。
△ 袁世凯令李纯所部第六师自保定移驻信阳。10日,再令该师进驻武昌。
△ 国民党议员景耀月、孙毓筠等集国民、进步两党党员80余人组织政友会,是日在北京开成立会。宣称以“讨论政务,统一政见”为宗旨,并订会纲七条。会员中国民党人占五分之三,进步党人占五分之二,举景耀月为会长,于右任、彭占元为副会长。
△ 湖南都督谭延闿、江西都督李烈钧、安徽都督柏文蔚、广东都督胡汉民联名通电,反对违法借款,指出:“宋案证据宣布,词连政府,有以巨金资助凶手之语,全国汹汹,方虞震动。今复不经院议违法借款,人心一失,窃恐虽有大力,无以善其后。应请大总统立罢前议。”并吁请各方“协力抗争,毋使民国因借款而亡”。
△ 汉口国民大会为宋案、借款事召开特别大会,到5000余人。会上通过与上海全国公民大会内容大体相同之决议。
△ 云南都督蔡锷、民政长罗佩金联名通电,主张迅速组织特别法庭审理宋案,“彻底穷究,按法惩办”。
△ 江苏、浙江、四川、广东等省盐商致电国务院,反对以全国盐税抵借外款。内称:“盐为全国命脉……倘照条件所订,产盐省分设稽核分所,派华洋员协理,何异断送四百兆生命于彼手。……望从速改议。”
△ 山东都督周自齐通电拥护大借款,略谓:“政府履行参议院通过之案,乃外间竟有违法私借之言。苟非别有深心,定是故为高论。”
△ 袁世凯聘美国人古德诺为宪法顾问,是日抵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