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13:19130429:19130429-a-roc-aaa-001-中华民国史大事记
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130429
4月29日
参议院以善后大借款未经该院通过,“与《临时约法》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显相违反”,议决无效,并将议决结果通知袁世凯。
△ 江西都督李烈钧通电反对善后大借款,电中指斥此项借款“不交国会议决,遽然签字,蔑视国会,违悖约法,丧失主权”,实为“灭国亡种借债”,要求袁世凯“速罢此议”。
△ 晚,外交部照会英、法、德、俄、日五国公使,告以中国政府承认担负大借款之完全责任,将来政府递嬗亦无变更。
△ 上海国民党人不顾袁世凯、许世英等之阻挠,径组织特别法庭,并令上海地方检察厅票传杀害宋教仁之主谋犯赵秉钧到案受审。是日赵电复该厅,借口组织特别法庭未经司法总长许可,拒绝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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