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12:19121025:19121025-d-roc-dad-001-吴虞日记
吴虞日记>19121025
九月十六日 晴
午刻何树言来,取去前借之《高等司法警察章程》。王意先来,言成都一疯子殴死其父,拟办永远监禁。法部驳下谓精神病者无罪。此家族制将消灭之征也。然成都人惊矣!拟定黄吉三一年半习艺等八人罪名。晚同少荆、淮如饮酒。大雨。 春茶一肘,洋贰元五角,茶碗十个洋一元四角,草纸二榴钱一千一百八十文。
九月十七
日雨止。拟定夏老八等四人罪名。王意先来。饭后作钟王氏判词一则。所买各柴价目水力钱分别列后备查: 青杠块子一百梱价钱每棚六十四文,力钱每棚三十四文五毫,每相共合九十八文五毫。共钱九千八百五十文。 青杠千子五十稠价钱每棚四十一文,力钱每棚二十三文,共合六十四文,共钱三千二百文。 松柴五十梱银一两四钱,力钱一千一百五十文,共合银贰元九角二分。 总共合洋十三元六角二分。由东门起运回家尚须另给不在此数。 午后,王意先来谈,言渠案牍长某言:余秦大顺判词最佳,彼曾往看也。意先索去余作,《告父老兄弟文》一纸,又以渠《告洪雅父老文》一纸见赠。文笔修洁,但太空耳。晚吴子春、郭凌云来谈,子春言盐务之事须笔墨而无人,余尚未来嘉时,渠即有请余到此,办键、乐两厂盐务笔墨之事,曾对同乡议之。以后关于文字尚有仰仗之处云云。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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