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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111206


12月06日10月16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议决答复清内阁所提停战条件五条,答复条件为:
“一、停战03日,期满续停战15日
二、全国清军民军均按兵不动,各守其已领之土地;
三、清总理大臣派唐绍仪为代表,与黎大都督或其代表人讨论大局。”

△ 隆裕准监国摄政王载沣“仍以醇亲王退归藩邸,不再预政”。
并谕嗣后用人行政,均责成内阁总理大臣、各国务大臣担承责任。

△ 广西民军1000名离南宁往援湖北。

△ 驻汉口英署总领事葛福分别与南北双方约定,自06日08时起,至09日08时,武汉停战延期03日,是为第2次停战。

△ 清廷从袁世凯奏请,将湖北巡防军改名为武卫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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