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11:19110705:19110705-a-roc-aaa-001-中华民国史大事记



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110705

7月5日(六月初十日)

孙中山函复党人郑占南,告已收到付款及今后行止。

△ 都察院第二次代奏各省谘议局联合会呈称,皇族内阁不合君主立宪公例,请另行组织内阁。

△ 张謇致书摄政王载沣,提出国事三策:一、请发表政见;二、实行阁部会议;三、广开幕府。

△ 张人骏奏准准募公债,扩充浦口商埠;又奏准缓裁绿营,俟至宣统六年一次裁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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