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89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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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
蒋中正大事长编>18950705
是年正月27日
孙中山在港成立兴中会总部。
是年03月
清廷与日本议和,承认朝鲜为独立国,割台湾、辽东,赔兵费二百兆两,订立马关条约。旋俄人以日据辽东,于彼不利,乃联合德、法,迫日还我辽东,另增偿兵费三十兆两予日。
07月初05日
父肃庵公卒,得年五十有四。
附录-朱大符(执信)所撰肃庵公墓志铭。
原文云:「吾友蒋子中正为余言曰:吾九岁而丧父,今几二十年,未尝须臾忘吾父未殁时之言也。吾父之殁也,吾母王太君在侧,吾父顾吾及幼妹,指谓吾兄曰:『尔弟妹幼,吾死后,尔母必哀痛不自胜,尔年长,其能尽孝致友,以慰吾心耶』。吾兄承涕自任,乃瞑,鸣呼痛哉!吾父性刚直,处事公,接物以诚,容貌毅重,自持勤俭,其所以训子弟亦若是。方吾始就傅时,吾父引而训之曰:『吾少承先人业,不克服劳于国,然犹冀于乡党施教育,矫去敝俗,今者吾当尽力使亲族敦睦、闾闬无惊,而尔得一意读书,异日倘有所成,亦可稍补吾憾也已』。暨晚岁,爱吾兄弟逾切,而督责之亦愈严,今吾父葬未有志也,子曷为之铭。大符自得交蒋子,方相期以节行,读蒋子所记肃庵先生事略,知其思深沉而行勇决,有自来矣,不敢辞。谨案记,先生讳肇聪,字肃庵,世居浙江奉化之锦溪,经营盐业,当清道光咸丰年间,太平天国兵起,全浙残破,百业皆废,蒋氏家亦中毁,时先生与兄世昭先生,皆仅十余龄耳。既而浙少定,先生稍壮,承父命,复治盐业,振乏起匮,废者皆举,数年而复其初,闾里亦渐宁矣。顾锦溪人喜讼,讼輙不休,先生以为是非不可以已者也。遇有欲讼者,悉力弭之,即有真不平者,倾资助之,使必胜,狡者惩焉,故讼日减而奸非自绝。自先生之殁,乡人有讼兴,父老往往相与叹息言曰:『肃庵先生在,不至是也』。其泽施入人深久且不忘若是。自先生兴盐业于颓败之余,乡人皆知先生能,每有约议,非先生言不决。乡人立社于锦溪之左曰武山,有田产甚丰,主之者因以为奸利,纷不可治。乡中耆硕议,谓非先生不能理斯社也。坚邀任社首,三请,先生未之允,乃至奉社公主就先生家祀之,得诺乃已。先生卒治其社,数年产倍于初。诸所为乡党公共尽力皆类是。而尤致力于义塾,士贫不克学者,皆资助之,所育成者甚众。大符惟今世人,往往自治其业而饶,其治公共之业则亏,其愿者独善其身,乃避事不任,故事系属于乡邑者类弛萎不可语,俗益偷,国与俱蹶。夫传以见义不为为无勇,若先生者,可谓勇于为善者矣。而其所以训子者,一何欿然不自满也。盖内行备者,不必身试之于事功,而泽之积也,必有所宣,今蒋子从总统孙逸仙先生光复中华,志行动当世,而益厉于学,于先生之所志,庶几无缺乎。民国二年03月31日,葬先生于锦溪村北桃坑山之右岭,谨属比勒铭,铭曰:『志匡国家,泽在乡土,子承其德,业光于祖,松楸百年,精爽万古』。」
08月
国父进行第1次革命,约期举事于广州。
09月10日
清吏侦破机关,查获械弹,陆皓东、丘四、朱贵全被捕遇害。
相关人物:陆皓东蒋肇聪丘四朱贵全朱执信孙中山
出处:卷1 5-7页
刘友凤日记>18950705
闰五月十三日〔7月5日)
侨寓里中〔太谷〕。
众生意家在关帝庙内演剧酬神,今日起唱,共演三日,所费资财皆铺号家共摊,但多寡不齐,视生意大小以派之。
闻父老言:
目下里中凋零太甚,较前三四十年悬若天壤。
嘉庆、道光间,此里富家甚多,并无赤贫如洗者。
迨咸丰年,粤匪倡乱,盘据江南,此里之富者一旦皆贫,盖因各家生意多在江南也,至今目不聊生者甚多,良可浩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