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06月28日
(星期二)
6月27日起的这一周,我们几乎都在为选举提案拉票。李鹏飞那群所谓的自由党成员(他们大都由政府任命)试图强行推动修正案,声称可以让一切回到我们在北京谈判时准备妥协的那一刻。这不是实话,但听起来确实是个折衷方案,让立法局里少数中间派相信修正案既能满足中共的要求,又让香港显得依然保有民主的抱负。这些中间派自称「早餐派」,他们受到汇丰和恒生银行等资方的压力。[4]律师们也为这种破坏法案的折衷方案游说拉票,而大律师则普遍持相反观点。[5]中间派的处境实在令人唏嘘,他们的主张还算正派,却太轻易被说服,相信只要按指示做事,就会有利于我们在香港所有的人与全人类。他们所持的理据往往聪明过头,根据我自己的经验,这是在政坛自讨苦吃的不二法门。过程中还有个荒唐的插曲,几个新界代表(其中至少有一位是中共政府的顾问)考虑对李鹏飞的修正案投弃权票,以换取李柱铭那群自由派人士支持他们一贯保守的新界计划,但最后这件事不了了之。辩论期间,鲁平曾致电某些犹疑不定的立法局议员,据说浦伟士在北京也打过电话给他们。如果传闻属实,北京铁定已透过窃听得知他有多么忠心——我想大家都知道了,就连长眠于德州的前美国总统约翰逊(LBJ)也知道了。
[4] 译注:中间派议员通常在早餐时讨论政事,因而得名。
[5] 译注:香港法律制度承袭自英国,一般律师(初级律师)称为「solicitor」,大律师(资深律师)则是「barris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