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1月27日 (星期五) 立法局发起投票活动来决定是否同意提供资金,让新机场得以动工,结果很顺利。我们只赢了两票,正反双方的投票结果接近。与我们一起在东京参加会议的鲍磊(Martin Barrow)还专程返港投票。[103]霍德和其团队的游说工作成果亮丽。如果我们输了会是很大的打击。 [103] 鲍磊是前任港督卫奕信委任的立法局议员(从一九八五到九五年),也是怡和洋行的董事。他专责公司的日本业务,而且是香港总商会的副主席,强力支持政府承诺要赋予香港的自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