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鼐日记>19821112

11月12日 星期五

△上午至刘大年同志处,他已于昨晚收到《保护文物法》的草案。
又至吕叔湘同志处谈此事。
返所,将关于“考古发掘”的审批权问题资料打印出来。
10时后至文化部,晤及朱穆之部长,将致项淳一同志的信和资料一起交给他,并加说明。
他答应和法制委员会协商稍加修改,并答应下午作说明时,补充些有关的话。
我又赴院部,想找梅益同志,才知道他去审查郭老故居,尚未回来。
我便到北师大教职工宿舍找白寿彝同志,托他在人大常委小组讨论《文物保护法》时,能够支持我的建议。

△下午赴所。
与王仲殊、徐光冀二同志商谈此事,写信并附去资料给张友渔同志。
赴院部,晤及梅益同志,他答应晚间至张友渔同志处,商谈此事。

△晚间,刘大年同志来电话,说下午人大常委开会时,已提出《文物保护法》。
由朱穆之部长作说明,在谈到“考古发掘”的审批时,他离开稿子说过去与考古所会同审批,今后仍要由考古所协助审查。
会后出来时,刘大年与朱穆之、张友渔同志三人又谈此事,看来作必要的修改,仍有希望云云。
我又去邓力群同志家,送去致项淳一同志信的复制本及资料,他说与人大常委秘书长杨尚昆同志通过电话,杨亦同意,但要书面材料,所以邓同志即在信上写几句话,希望能尊重我的建议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