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03月16日 致信黄时坤: “去年你来太原时带了一桶茶油来,这茶油是我写信要你买的,并说明价额由我付给你。 你回去时,因我手头现金不足,没能把价额给你带去,也忘记同你说明。 现汇来人民币叁拾元作为买油价额,请查收。 如果油由你买就还给你,如果大哥买的,就还给大哥,如果是几家凑的,就按各家出油多少按数支付,如果钱少不够,就写信告我继续汇款补足。 ……可随时把家乡革命和生产情况告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