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年谱>19721104

11月04日
阅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华罗庚10月25日来信。
信中说:
“交通部大连车辆工厂赠我一件宝贵礼物,却之,恐拂工人阶级迎归之意;
受之,又太欠自知之明。
饮水思源,别归我,登新途,端赖您的指引教导,因此转献给您,表心意,代汇报。”
毛泽东批示:
“此信及附件照片一本,退还给华罗庚同志保存,比放在我处为好。
感谢华同志的好意。”

△同日
阅中共中央办公厅信访处11月03日编印的《要信摘报》第二七〇号。
摘报说:
原马列主义研究院学习班郭冲等八人及该院原秘书长柴沫的妻子王若林写信给毛主席,反映柴沫受陈伯达迫害,被迫自杀。
现在陈伯达已揪出两年多,该院学习班也办了一年零七个月,可是对陈伯达迫害柴沫的罪行还没有得到清算,对柴沫也未作出正确结论。
为此,恳请主席责成有关部门为柴沫平反,恢复名誉,作出正确结论。
毛泽东批示:
“纪、汪酌处。”
11月30日,王若林再次来信说,对主席关于柴沫问题的批示无比感谢。
军代表已向她传达了关于柴沫问题的结论,肯定他是受陈伯达等迫害的,同时又指出柴系自杀,不够党员条件,应党内除名。
王若林认为,柴沫是在陈伯达等的逼迫下自杀的,故不应党内除名。
王若林这次来信,摘登在12月02日编印的《来信摘要》第八五八号,毛泽东12月05日批示:
“纪、汪处理。
似不应除名(逼死了人,还要开除吗?
)。”
中央组织部业务组12月06日《关于柴沫同志的调查报告》正式决定:
对柴沫同志仍按革命干部对待,“党内不应除名,也不给任何处分”。

△同日
经毛泽东审阅同意,中共中央发出对《河南省委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批林整风运动的请示报告》的批语。
中央批语说:
在批林整风运动中,跟着犯了某些错误的同志,只要彻底揭发批判,认真作自我批评,改了就好。
不要搞人人过关,层层检查,不要揪住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