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月18日
△对中共中央办公厅信访处关于西安等地大兴土木、搞非生产性建筑情况的调查报告批示:
将此报告印送中央政治局各成员。
在报告中提到有人因写信反映此类铺张浪费问题而被指责为“搞非法活动”、“越级上告”、“眼中没有市革委”、“不符合组织原则”等处旁批:
请以电话告李瑞山同志,注意纠正这种违反新党章的反常现象。
△审改印送中央政治局讨论的中共中央关于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稿。
在稿中严禁新建、扩建和改建楼堂馆所,已施工的一律暂停处,加:
“由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根据当地情况,分别移作他用,然后重定节约施工计划,付之实施。”
在处理办法中加:
“十分严重的要给予刑事处分。”
30日,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这个通知稿。
02月05日,《通知》发出。